作为山东宏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陈颖律师自正式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累计承办各类案件五百余件,兼具一线代理实务经验与裁判视角思维,始终以“专业、诚信、尽责、审慎”为执业底色,在每一起案件中践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
跨域视角下的争议解决方法论
不同于单一从代理视角研判案件的思维模式,陈颖律师同时兼具律师与仲裁员双重身份,既熟悉委托人的核心诉求,也能从争议解决的中立裁判维度梳理风险、锁定焦点、搭建处理路径。她始终认为,很多复杂疑难案件的破局,往往不是纠结于表面的数字争议,而是要穿透形式表象,回归基础法律关系的本质判断,这一思路在多起案件的代理中都得到了裁判机关的认可。
在某起离婚协议房产排除执行案中,委托人此前提出的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核心争议点在于20万元合作款项早于离婚协议支付,债权人主张该笔债务在款项交付时就已形成,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属于恶意转移财产。陈颖律师没有陷入“款项支付时间早于离婚时间”的形式逻辑陷阱,而是穿透资金流转表象,区分“金钱给付发生”与“确定返还债务形成”两个独立法律事实:案涉20万元并非民间借贷,而是项目合作投资款,款项交付时项目后续履行情况、是否需要返还有极大不确定性,并不存在一项明确的返还义务,直到后续生效裁判最终确认债务金额与履行主体时,该笔确定债务才正式形成。结合案涉房产因按揭抵押未偿清客观上无法过户、离婚后实际由抚养子女的一方及家人长期居住使用的事实,完整形成了排除强制执行的证据链,最终法院采纳该代理思路,认定确定债务形成时间晚于离婚财产分割时间,不存在恶意逃债情形,判决不得执行案涉房产。
在某起400万余元超付工程款返还纠纷案中,对方持形式完备的《劳务分包合同》以及据此作出的司法鉴定,主张劳务分包方超领工程款。陈颖律师没有直接在鉴定结论的数字层面进行抗辩,而是从三个维度打破了“纯劳务分包”的书面表象:首先查明出借资质的劳务公司并未实际参与施工,发包方事前明知实际施工人挂靠的事实,双方不存在真实的施工合同关系;其次整理通讯沟通记录、材料商说明、项目管理人员证言等证据,证实实际施工内容包含部分主材、辅材采购,并非合同约定的纯劳务施工;最后指出对方主张超付的核心逻辑存在前提缺陷,仅凭已付款金额、依据不真实的书面合同作出的鉴定,无法证明双方实际履行的计价标准与真实工程总造价,自然无法得出“超付”的结论。最终一二审均驳回了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400万余元超付主张未获裁判支持。
刑事辩护中的依法与审慎
在刑事辩护领域,陈颖律师始终坚持依法辩护、有效沟通、审慎判断的原则,从案件事实、证据体系、法律适用、程序规范、辩护策略多维度综合研判,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她曾参与某起涉黑关联案件辩护,围绕当事人在涉案活动中的实际地位、作用开展针对性证据梳理,最终为委托人争取到不起诉的处理结果;在另一起重大涉刑事重罪案件中,通过对案件事实与量刑情节的逐项核对,协助当事人获得从轻处罚的结果。面对刑事程序中当事人及家属普遍存在的焦虑情绪,陈颖律师始终避免夸大承诺、不刻意制造焦虑,在每一次沟通中清晰告知案件程序节点、法律边界与可行路径,以专业和坦诚回应委托人的信任。
立足岗位的公共法治实践
作为济宁市政务服务监督员、第五届济宁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济宁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陈颖律师在专注个案办理之外,始终积极参与地方法治建设工作: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质效提升、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等主题开展调研与建言,结合常年服务建筑施工企业的实务经验,为多家大型建筑企业搭建全流程风险防控体系,覆盖合同签订、工程结算、工程款追索、质量工期争议、实际施工人纠纷等全环节常见问题,为市场主体稳定经营提供合规支撑。
日常执业过程中,陈颖律师也始终保持对细节的严苛要求:认真对待每一份证据材料、每一次庭审准备、每一轮当事人沟通,同时她也通过公开渠道发布普法内容,向普通群众提示离婚房产过户的风险、建设工程结算的常见误区等实务要点,引导公众建立事前风险防控意识。
“法律服务的核心从来不是输赢的博弈,而是在每一起个案里把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让当事人感受到规则的确定性。”陈颖律师始终秉持这样的执业信念,在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的一线持续深耕,以专业能力践行法律人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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