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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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行为执行者要符合此罪的条件,而且此罪的主体比较特殊,一般就是国家所指定枪支制造公司;只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那么单位就会处相应的罚金,而对于直接负责人会承担相应的刑法。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一、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就是犯罪人员必须要与此罪的要件相符合,才能被认定为犯罪;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

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的;

(二)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的;

(三)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

二、违规制造枪支罪客观要件有哪些内容?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擅自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枪支管理法》第16条规定:国家对制造、销售民用枪支的数量,实行限额管理。本罪的行为方式根据本法第126条规定,具体表现为下列几种:

1、超过限额制造枪支。

“超过限额”是指超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下达的制造或销售枪支的年数量指标或任务。

2、超过限额销售枪支。“销售”除包含销售的意思外,还包括配备的意思,即应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范围向特定的对象进行销售。

3、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枪支,即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擅自改变枪支的性能、结构进行制造。

4、不按照规定的品种销售枪支,即不按照配购证件载明的品种、型号和数量进行销售。

5、制造无号枪支,即不在枪支指定部位铸印制造厂的厂名、枪种代码和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编制的枪支序号。

6、制造重号枪支编制的同一枪支序号铸印在两支或多支枪支上,换言之就是两支或多支枪支使用同一序号。

7、制造假号枪支,即在枪支上使用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本没有下达的序号。

8、非法销售枪支,即违反法律规定,擅自销售枪支。

9、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

综合上面所说的,制造枪支的企业是由国家批准过的企业才能进行实施;如果没有按规定进行制造那么必定就会违反枪支法的管理,而触犯刑事的条款,在认定犯罪的事实上面,就要从主体、主观、客体、客观这四个要件进行确定,这样才能按照不同的情节来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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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
(三)不上缴报废枪支的;
(四)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的;
(五)制造、销售仿真枪的。
有前款第
(一)项至第
(三)项所列行为的,没收其枪支,可以并处 五千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
(五)项所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 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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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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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邻居,他没有什么正式的上班的单位,但是每次出去赚钱都出去很长时间,没想到前几天因为制造枪支被抓了,问一下邻居制造枪支被抓了,非法制造枪支罪是危险犯吗?
[律师回复]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擅自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枪支管理法》第16条规定:国家对制造、销售民用枪支的数量,实行限额管理。本罪的行为方式根据本法第126条规定,具体表现为下列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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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夫非常聪明,就懂得制造枪支零部件,现在还在贩卖中,被警方给发现了,那么贩卖制造枪支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最高法研究室刑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涉枪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大,相关司法解释设置了较低的入罪门槛和升档量刑标准,以彰显严厉惩治此类犯罪的立场。近年来,涉枪案件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特别是,一些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的案件,涉案枪支的致伤力较低,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及裁量刑罚时唯枪支数量论,恐会背离一般公众的认知,也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此外,涉气枪铅弹案件同样存在类似问题,唯铅弹数量论也会出现刑事打击范围过大和量刑畸重的不合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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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收藏、娱乐为目的,涉案枪支致伤力极低,主观上难以认识到系枪支,行为人系初犯、偶犯等情形的,应当体现从宽的精神。鉴此,《批复》要求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枪支数量、致伤力大小、行为人认知等主客观方面综合考量,避免唯枪支数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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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规定,对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的行为,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不仅应当考虑涉案枪支的数量,而且应当充分考虑涉案枪支的外观、材质、发射物、购买场所和渠道、价格、用途、致伤力大小、是否易于通过改制提升致伤力,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是否规避调查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对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走私气枪铅弹的行为,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应当综合考虑气枪铅弹的数量、用途以及行为人的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是否规避调查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该负责人表示,要防止“客观归罪”,即只要涉案枪支经鉴定认定为枪支即追究刑事责任,而对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涉案物品系枪支置之不顾。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要求,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要根据在案证据对行为人主观明知作出准确认定,对于不能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涉案物品系枪支的,不认定为犯罪。
例如,赵某某、朱某某夫妇在集贸市场内销售“玩具枪”,公安机关从其作为玩具出售的枪状物中起获43支,经鉴定均为以弹簧为动力转化为压缩气体发射球形弹丸,其中有18支符合枪支标准。在本案的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认为,对赵某某、朱某某夫妇在集贸市场内销售“玩具枪”的行为,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观上明知出售的物品系枪支并具有非法买卖枪支的故意,故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处理。该案的处理,正是从主观明知方面作了准确判断,体现了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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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负责人称,《批复》仅对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调整,对于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以及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但枪口比动能较高的枪支的案件,仍然要适用以往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严惩,以确保司法标准和裁判尺度的连贯性、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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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罪是什么意思
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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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制造枪支罪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客体要件不同
前者是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后者所侵犯的客体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不同
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擅自制造销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不同
前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后者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
4、主观要件不同
前者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枪支、弹药,因而没有交出的,不构成犯罪。后者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有以非法销售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此目的,则不构成本罪。
5、法律处罚不同
前者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后者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制造枪支、销数量大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较多的;已经使枪支流散到社会的,等等。
“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出售的枪支被用来进行犯罪活动的,出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出给犯罪集口的;因出造成多人伤亡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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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量刑的具体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个人或团体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将根据犯罪情节的大小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除处罚金外,犯本罪的一般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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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观要件不同
前者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枪支、弹药,因而没有交出的,不构成犯罪。后者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有以非法销售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此目的,则不构成本罪。
5、法律处罚不同
前者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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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制造枪支、销数量大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较多的;已经使枪支流散到社会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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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儿子他前段时间因为非法制造枪支被抓了,我儿子他也是为了谋取私利,他才这么做的,现在他很后悔,他想为他自己进行辩护,所以我儿子他现在想咨询一下。非法制造枪支罪辩护词
[律师回复] 律师事务所接受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黄某亲属的委托,并征得黄某的同意,指派我作为本案被告人黄某的辩护人,通过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现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依法提出以下辩论意见,请二审合议庭予以参考。
一审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上诉人黄某有期徒刑7年,违背了刑法的相关规定,量刑过重,而且认定上诉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证据不足。其理由如下:
一、上诉人黄某主观上不具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故意。
上诉人黄某在购买本案所谓的“枪支”时,认为该枪支是玩具枪和仿真枪,因为从该枪的外观、颜色、样式等都与玩具枪和仿真枪一摸一样,而且价格上每支也与国内的玩具枪价格基本是一样的即120元/支,钢笔式手枪30元人民币一支,比中国的玩具枪价格还更便宜,上诉人根本就没想到他是一把真枪或具有杀伤力的枪支,于是购买回来收藏,如果上诉人知道他是中国所指比如公安机关或相关执法部门所持有的那种以火药发射为动力的枪支,那作为上诉人是绝对不会购买的,因为都知道如此的枪支是不可能持有的。上诉人不是枪弹专家,以前也没有接触过枪支,所以根本就不会分辨真假枪支,而误认为是玩具枪就购买收藏。
再说,所谓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在主观上
首先要求犯罪行为人在认识到持有的枪支是真实的枪支的前提下非法持有,在上诉人没有认识到该枪支是什么性质的前提下,属于实际性质上的认识错误,不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中“非法持有”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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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地公刑痕鉴字【2009】010号《枪弹检验分析意见书》中的鉴定结论为:送检的4支自制手枪和1支钢笔式手枪“可以”认定为枪支。该鉴定意见书没有认定上诉人持有的枪支是以火药发射为动力的枪支还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或者是仿真枪等。如果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就达不到本罪“情节严重”,如果是仿真枪就构不成犯罪。
同时该意见书中没有有关送检枪弹是否具有杀 伤力、是否能正常使用、枪支撞针弹簧公称压力、子弹出膛初速度、有效射程及枪支质量问题是否可以使用等有关数据及论述。而以上问题涉及到是否具备真枪支的要件,鉴定人不能仅仅以送检枪弹具备枪械基本诸元,就鉴定为枪支。例如:工人用的可填装火药子弹的射钉枪也符合枪械的基本诸元,我们就能说射钉枪是枪支吗?鉴定人应以杀伤力、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是报废枪支等方面进行论述和解说,而不是从形态、外形、基本诸元上进行臆断为真枪支。而刑事证据要求证据证明标准是证明结果的排他性和唯一性,因该证据的证明结果不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不得只作为本案定案的依据。
其次,《枪弹检验分析意见书》的检验看出,上诉人黄某持有的非军用子弹的口径大于玩具枪的口径,即便将该子弹装入该玩具枪,该枪也不能正常使用的。
喀地公刑痕鉴字【2009】010号枪弹检验分析意见书存在重大瑕疵,不具有客观性,而且是公安机关在本部门侦查的案件时,就本部门为自己办理的案件做出鉴定,鉴定为“枪支”,其鉴定缺乏合法性。所以该分析意见书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使用。一审法院依据此做出判决缺乏客观公正,证据欠缺确实充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款“(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的量刑过重,违反了刑法量刑原则和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就算上诉人黄某的罪名成立也应当是判处3年有期徒刑,而并非七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法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本案就算上诉人黄某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5支,子弹70发,罪行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具有下列情形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情节严重”(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二)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空气等为动力的其它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 的规定,也应当是判处上诉人黄某3年的有期徒刑,而一审法院却以最高的最顶格的7年判处上诉人徒刑,严重量刑过重,违反刑法关于量刑适当原则及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规定,而且上诉人的持有行为没有导致枪支流入社会,没有造成任何严重危害后果及其他恶劣情节,只是为了个人收藏。
无论从刑法的哪一方面讲都不可能在该罪量刑范围处以最高刑期。
上诉人并非持是持有50支手枪,而是5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该罪“情节严重”的起点,即应是以3年的量刑度量刑,如果上诉人黄某持有50支手枪或者军用枪支,同时又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那么判处7年是合法的,可本案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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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上诉人主观上没有持有枪支的故意,客观方面也没有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一审法院就此对上诉人判处有期徒刑7年,量刑严重背离了刑法关于量刑的基本原则规定,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对上诉人做出公正判决。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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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枪支罪如何处罚?
非法制抢通常处五年以下有期刑。关于危险犯的定义是犯罪方法特别危险,实施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导致危险的后果就属于危险犯。而非法持枪自然是属于这样的危险犯。仅仅实施这样的行为就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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