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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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雨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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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恋人之间的借条不一定有效,若是借条之中明确写上了还款金额、还款期限等的相关内容,且该借条是由借款的一方自愿签署的,那么该借条就是有效的,在债务期限届满之后,若是对方讨债,借款的一方不得以双方是恋人关系为由抗辩对方的还债请求。
恋人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

一、恋人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

恋人之间的借条不一定有效,借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有关精神,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借条的证明力就不够。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3、借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就是说如果这个借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是拿着刀子逼着写一个欠条 那么是无效的。或者趁我喝醉了骗他人写的也不行。

4、最后借条到底是否有效,还要通过法庭的认可,被法庭采信。

二、怎么搜集情侣借钱的证据

情侣债权债务纠纷最麻烦的莫过于证据的搜集,借条无疑是最有利最重要的证据,但是如果没有写借条的话,也还是有能够搜集到的证据。

(一)录音

当对方出现或者有可能出现欠钱不还的时候,就要开始准备搜集证据了。这里建议大家搜集的证据之一就是录音。情侣间打电话是经常的,可以在聊天的时候自然的将话题引到借钱这件事上去。需要引到出来的话题有:确实存在借债关系、具体数额、借钱时间、告之还钱的时间。这里提醒以上证据在谈话中最好由对方自己说出来,如果实在不能的至少要达到任一一个人听了都能确定借债关系。

(二)短信、聊天记录

同以上方式一样,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引出能证明借债关系的话题,并且能确定整个事件。对于期间不定时出现的有关借钱的记录都保留下来,在诉讼中是很有力的证据。

(三)人证

这里的人证是能见证当事人借钱整个环节的目击人,需要注意的是,情侣间就算有人见证了借钱整个经过的,也是跟双方关系比较好的,那么在搜集人证这点上就要花点功夫。最好是在借钱的时候带自己的好友前去,到时人证比较容易找到。

由于恋人毕竟不是夫妻,故此在借钱之后也是需要偿还的,当然若是感情比较好,出借人的经济收入也比较高,那么极有可能在债务到期之后,该出借人并不会拿着借条向对方讨债,对于此种迟迟不主张自己债权的情形,一旦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借出去的钱就有可能并不能被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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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出借条是否有效?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谈恋爱中出具借条是否应认定为有效近日,句容审理了这样一起恋爱间出具的借条,后因双方分手,一方拿着借条向另一方的案件。2012年3月,在朋友的一次饭桌上,原告A(化名)与被告刘刚(化名)经朋友介绍认识。也许是双方都是剩男剩女的缘故,两人相互感觉都不错,便在朋友的撮合下谈起了恋爱。恋爱期间,A以为自己找到了真爱,对刘刚言听计从。然而,过了没多久,刘刚便以自己做生意为由向A提出借钱的请求。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中的A没有经过多加思索,便把钱给了刘刚。出于女人特有的谨慎,A便以父母亲担心为由,要求刘刚出具借条,于是刘刚向A出具了一张3万元的借条给A,A也及时将钱借给了刘刚。后因双方感情不和,刘刚于2014年年初提出分手,A于2014年7月向,要求被告刘刚归还借款本金3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庭审中,A认为,刘刚与自己恋爱期间两次出具借条均是刘刚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并提供了借条原件以及银行转账记录一份,属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请求支持其诉讼请求。刘刚则辩称,对借条的真实性无异议,那张3万元的借条是分手后出于A的逼迫下而打下的借条,不属于其真实意思表示,违反法律规定,且A的工资每个月只有2800元左右,加自己的平时花费,恋爱两年也不可能存到3万元。请求驳回A的诉讼请求。认为,刘刚于2013年6月12日出具30000元的借条的借款行为合法有效,属应予以认定。虽然刘刚否认其于2013年6月12日向A借款30000元,但并未提供有证明力的证据加以举证。因此刘刚于2013年6月12日向A借款30000元的事实,予以认定,其未能及时还款,其拖欠行为侵犯了原告合法的财产权益,理应立即返还借款。又根据A提交的银行交易明细,A的工资及其日常消费支出情况,因A每月平均工资只有2800元,每年存余款项30000元左右,刘刚于2013年6月12日出具30000元的借条的借款行为合法有效。据此,依法判决刘刚返还原告A借款本金30000元。
恋人分手后持借条讨债有法律效应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恋人分手后持借条讨债有法律效应吗问题解答如下, 恋人分手后持借条讨债有效吗
违反了社会的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恋人分手后持借条讨债即无效。
真实案例:
9月5日,貂持吕布出具的借条诉至,请求判令吕布偿还其50万元及相应利息。借条载明:今向貂蝉借款50万元,借款人吕布签字。吕布辩称其没有向貂蝉借款,双方原为情人关系,后当吕布提出分手时,貂蝉要求吕布给其50万元作为补偿,因吕布无力支付,便为貂蝉出具借条一张。证人李某和杨某出庭证实貂蝉与吕布系情人关系,貂蝉也未予否认。
审判:
认为,貂蝉主张与吕布存在借款关系的证据仅是借条,未能提供支付借款的相关凭证,且借条系在双方不正常两性关系存续期间形成,故驳回貂蝉的诉讼请求。
在审查双方是否存在借贷事实这一要件时,需要结合借贷金额、贷款人支付能力、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交易细节等进行综合判断。如果经审查不存在借贷事实,则不能认定双方的借贷关系,对于因分手而形成的借据属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
(四)款的规定,认定其无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是指法律行为的内容及目的违反了社会的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存在因非婚同居、不正当两性关系等产生的“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精神损失费”等有损公序良俗行为所形成的债务等情形的,应认定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当事人因此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同时,因托人情、找关系等请托行为形成的债务或者因赌博、吸毒等其他非法行为所形成的债务,也应认定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当事人所签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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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之间借钱打借条有效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同学之间借钱打借条有效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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