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不到位新股东补足是否属于股权转让?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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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注册资本不到位新股东补足是不属于股权转让,公司在注册之前就需要确定注册资金,这些资金是需要由原始股东来认缴的,若是某股东一致不缴足股本时,就有新股东入股,此时只能说公司的股东人数增加了,并不能认为没有缴足股本的股东将股份转让给新股东。
注册资本不到位新股东补足是否属于股权转让?

一、注册资本不到位新股东补足是否属于股权转让?

注册资本不到位新股东补足是不属于股权转让,因为在工商注册的时是原股东注资,而当有新股东进入,必须要有股权转让协议,不然工商无法做变更,新股东更不会注资。是企业增资扩股,不属于股权转让,是增资后,股权稀释。类似于公司上市。

如果新股东注资高于股权本金,那原股东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新股东注资额-本金-变更费用)×20%,但如果原价出让,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二、注册资本不到位有什么后果?

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的后果如下:

1、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公司的运营都是以注册资金为基础的,如果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公司有可能因此倒闭。

3、认缴期限已过,没有采取其他措施,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企业可能会进入信用系统异常名录,法定代表人被锁定。

4、公司的注册资金在认缴期限内不到位,可能会迫使公司修改章程,延长出资期限,或者减资。

三、不缴足注册资金的处罚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民在认缴公司的股份之后,是需要按照约定缴纳相应的资金的,对于虽然与公司签署了股份的购买协议,但是却迟迟不出资的,此股东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虚假出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虚假出资者是会被判处支付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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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债务清偿或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办理增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增减资生效。
出资期限到期的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出资的,依企业申请,各年检部门应依法允许延长出资期限;据此贵公司可依情况,延长出资期限;
如确定减资为100万元,则此不为抽逃出资行为,办理后不会受到处罚;如到期未缴纳,则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将会处以5%-15%的罚款;
减资办理程序如下:商务管理部门预审批;减资公告;商务管理部门正式审批;工商减资变更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外汇、财政、统计、海关等的变更备案登记;
未缴资,未减资,并不必然吊销营业执照;即使吊销了营业执照,经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也可以分配给股东。
想问下,你们公司股东之间关于注册资本的出资 是怎么约定的?每个人缴多少? ——如果有股东没有缴足,其他已经缴足的股东可以要求该股东补足应缴份额并承担违约责任。注册资本显示是200万元,但实缴额是100万,对于与你们公司交易的第三人来说,这种与实际不附的情况 是种欺骗, 不光是该股东,其他股东也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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