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什么变化?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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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试点实施前的销售额超过标准也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应税销售额标准均按差额征收前的金额计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标准也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分项目计算。
{ArticleTitle}

一、试点实施前的销售额超过标准也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规定,营改增试点实施前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

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

举例:某建筑企业1月成立,截至4月30日,累计销售建筑服务营业额为500万元,根据公式,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500÷(1+3%)=485.44(万元),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暂不需要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二、应税销售额标准均按差额征收前的金额计算。

公告规定,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试点实施后,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因此,无论是试点实施前,还是实施后,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营业额,与差额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均按照差额征收前的金额确定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公告规定,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营业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试点实施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四、试点实施前已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不需重新认定。

公告规定,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比如,营改增前某贸易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一般纳税人6%税率计征增值税,即使其金额未达到销售服务500万元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

五、未达到标准也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身份。

公告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比如,某建筑企业,试点实施前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的标准,但接受服务方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该建筑企业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六、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分项目计算。

公告规定,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

举例:某贸易公司,销售货物年应税销售额为40万元,提供代理服务收入为200万元,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标准为50万元,其他纳税人标准为80万元。该贸易公司虽然总销售额超过了80万元的标准,但其销售货物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元,应税行为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标准,因此可暂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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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也就是说,对将不动产投资入股换取股权行为属于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有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行为征收增值税。投资需谨慎,现在的平台各种各样,比如像腾讯众创空间这种,可信度会高一点。积极响应和号召国家政策,为创业创新搭建新平台在选择这些平台时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免得被不良商家抓住机会,到时候就得不偿失了理由
二:财税〔2019〕36号文件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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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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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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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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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并不是500万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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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土地补偿款,即:土地使用权属由被拆迁企业变更拆迁企业,拆迁企业支付补偿款,符合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一条规定的“销售无形资产”增值税应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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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融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不动产租赁服务、资金占用费、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2016营改增实施办法规定银行贷款利息收入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罚息、票据贴现
营改增后,混凝土行业还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混凝土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销售商用混凝土可选择按简易办法6%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提供运输则按照交通运输依3%的税率计算交纳营业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二、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仍按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但运输费用与装卸费用,则分别按照11%和6%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混业经营。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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