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标准
首先是规模上的标准: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其次是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方面的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第十一条
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
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最新规定
【法规条文】关于增值税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基本准则如下所述:对于满足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金额若超过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相关法令中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则必须向所在区域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获取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证。具体而言:
(a)第一种情况是,如果一个企业的主营业务涉及到生产或提供应税的劳务活动(特别是指加工、维修和修配方面的劳务),那么只要年度销售总额达到100万人民币以上的,就有资格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b)第二种情况是,企业的主营业务专注于货物批发和零售领域,只要年度销售总额超出180万人民币以上的,也同样具备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资质。
至于如何将增值税纳税人转换成一般纳税人类型呢?具体标准如下:
(a)首先,只要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尤其以这类业务为主的企业,其年度应缴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了50万元人民币;
(b)其次,当年度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纳税人;
(c)最后,其他行业的年应税销售额若超过80万元人民币,都符合将其转变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