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这种情况不属于侵权,因为商标分类表把商标分为45个大类,每个类别都是相互独立的,商标在哪个类别中的哪些商品上注册成功,就只能在哪个类别中的具体商品上使用,并且在该类别拥有商标专属权,这样才受法律保护。在不同行业是指相同的商标在不同类别上分别注册成功不侵权。
《商标法》
第57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