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失踪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方失踪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我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51条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法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在其他程序上以其他的审理方式和审理期限上与一般的离婚诉讼是没有区别。
一般的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要书写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告知当事人书写起诉状。
第二、离婚时所需要的一些证据材料:
(1)、夫妻婚姻关系证明、原被告的身份证信息、孩子的出生证明等信息;
(2)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对于财产的情状要一一列明
(4)、向法院缴纳诉讼费。
第三、立案后,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法院会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到给被告,给被告15天的答辩期。
二、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怎么算?
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
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
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
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方失踪作为当事人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但在提起时也需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来确保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在受理了案件之后,法院就会利用公告的方式来进行送达,不管当事人是否出庭就可以依法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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