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中止审理的期限如何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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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如果不可抗力未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有效。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法院中止审理的期限如何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如果不可抗力未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有效。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所以,中止审理提出的时间就是在审判的过程中。

中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中止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全案中止审理;根据案件情况,也可以对该部分被告人中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继续审理。 对中止审理的部分被告人,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另案处理。

民事诉讼法

第150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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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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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情形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是指人民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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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
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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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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