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父母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出钱买的房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而定,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是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则属于父母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登记了双方姓名,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另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父母出钱为子女购置房产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相关情况应当由父母在购买房产时对房产权的具体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我国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相关事项处理方法,对于父母明确说明是给予一方所有的,那么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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