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条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1-苯基-2-丙酮五千克以上;
(二) 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
(三) 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去甲麻黄素(去甲麻黄碱)、甲基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羟亚胺及其盐类十千克以上;
(四) 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二十千克以上;
(五) 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哌啶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六) 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
(七) 乙醚、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四百千克以上;
(八) 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相当数量的。
走私制毒物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走私的制毒物品的数量,犯罪情节,认罪态度,这些都会影响到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的最终量刑标准的。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或有立功表现的,对嫌疑人的量刑是有利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