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乙肝能取得孩子抚养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女方如果有乙肝离婚的时候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就非常小,因为乙肝是属于传染性疾病之一,孩子在没成年之前身体各方面的抵抗力和免疫力都是非常的低的,尽管现在乙肝有可以阻断和预防感染的科学途径,但像是这种情况,其实抚养权判给孩子父亲的可能性非常大。
有乙肝能取得孩子抚养权吗

女方如果有乙肝离婚的时候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就非常小,因为乙肝是属于传染性疾病之一,孩子在没成年之前身体各方面的抵抗力和免疫力都是非常的低的,尽管现在乙肝有可以阻断和预防感染的科学途径,但像是这种情况,其实抚养权判给孩子父亲的可能性非常大。

对于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2k字,预估阅读时间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8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有乙肝能取得孩子抚养权吗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6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7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7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0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3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7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1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12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5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7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0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5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5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7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有乙肝能取得孩子抚养权吗?
一方有不可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无法自理的疾病,不适合抚养孩子,原则上不能把孩子判给这一方;具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乙肝患者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吗?
在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结婚、生育、就业、升学等方面法律均没有特殊限制。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2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可随父方生活。乙肝不属于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能剥夺抚养子女的权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当事人乙肝离婚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当事人乙肝离婚不会获得抚养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男方有乙肝,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对于男方有乙肝,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这种情况下,一般会判给女方。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乙肝大三阳病毒携带哺乳期离婚会得到孩子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大、小三阳只是乙肝的排泄物,它只是乙肝在体内存在的形式,并不能说明肝功能的情况,以及传染性大小,亦不能说明肝损害的严重程度。大三阳表明肝炎在体内复制活跃,往往是急性肝炎期或慢性肝炎活动期。此时,大三阳患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多数伴有乏力、呕吐、恶心、食欲减退、转氨酶高等症状。大三阳常见的危害有:
  
1.少数大三阳可以进一步发展成肝癌。
  
2.大三阳可能进一步发展成肝硬化。有人在所谓无症状大三阳患者中检查,发现3已成为肝硬化,只是症状不明显而已。还有人对这些患者进行肝活检,发现绝大多数患者的肝细胞有不同程度的炎性改变。
  
3.大三阳尚有极少数可转变成肝癌。对无症状乙肝大三阳必须加以重视。
  
4.乙肝大三有强烈的传染性:抗原是乙肝复制的标志,说明此时在进行大量复制,数量越多,传染性也就越强。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
  
1、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而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针对不同的乙肝患者,选择最佳的个性化的乙肝治疗方案,以期达到最好的治疗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 【兄姐与弟妹】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乙肝大三阳病毒携带哺乳期离婚会得到孩子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大、小三阳只是乙肝的排泄物,它只是乙肝在体内存在的形式,并不能说明肝功能的情况,以及传染性大小,亦不能说明肝损害的严重程度。大三阳表明肝炎在体内复制活跃,往往是急性肝炎期或慢性肝炎活动期。此时,大三阳患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多数伴有乏力、呕吐、恶心、食欲减退、转氨酶高等症状。大三阳常见的危害有:
  
1.少数大三阳可以进一步发展成肝癌。
  
2.大三阳可能进一步发展成肝硬化。有人在所谓无症状大三阳患者中检查,发现3已成为肝硬化,只是症状不明显而已。还有人对这些患者进行肝活检,发现绝大多数患者的肝细胞有不同程度的炎性改变。
  
3.大三阳尚有极少数可转变成肝癌。对无症状乙肝大三阳必须加以重视。
  
4.乙肝大三有强烈的传染性:抗原是乙肝复制的标志,说明此时在进行大量复制,数量越多,传染性也就越强。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
  
1、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而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针对不同的乙肝患者,选择最佳的个性化的乙肝治疗方案,以期达到最好的治疗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 【兄姐与弟妹】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当事人乙肝离婚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当事人乙肝离婚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乙肝大三阳病毒携带哺乳期离婚会得到孩子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大、小三阳只是乙肝的排泄物,它只是乙肝在体内存在的形式,并不能说明肝功能的情况,以及传染性大小,亦不能说明肝损害的严重程度。大三阳表明肝炎在体内复制活跃,往往是急性肝炎期或慢性肝炎活动期。此时,大三阳患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多数伴有乏力、呕吐、恶心、食欲减退、转氨酶高等症状。大三阳常见的危害有:
  
1.少数大三阳可以进一步发展成肝癌。
  
2.大三阳可能进一步发展成肝硬化。有人在所谓无症状大三阳患者中检查,发现3已成为肝硬化,只是症状不明显而已。还有人对这些患者进行肝活检,发现绝大多数患者的肝细胞有不同程度的炎性改变。
  
3.大三阳尚有极少数可转变成肝癌。对无症状乙肝大三阳必须加以重视。
  
4.乙肝大三有强烈的传染性:抗原是乙肝复制的标志,说明此时在进行大量复制,数量越多,传染性也就越强。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
  
1、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而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针对不同的乙肝患者,选择最佳的个性化的乙肝治疗方案,以期达到最好的治疗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 【兄姐与弟妹】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78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乙肝患者离婚能否抚养孩子
乙肝患者离婚后仍具备抚养子女资格,因乙肝不属严重病症。抚养权判定需综合考虑,如子女年龄、父母条件、子女意愿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特定情况下父亲可获抚养权。两周岁后,双方需满足特定条件方可争取抚养权。十周岁以上子女应考虑其意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们家的婆媳关系很紧张,每当遇到矛盾男方都向着婆婆,让我每次都受委屈,受不了一次次的冤枉,要离婚,请问离婚抚养权男方有乙肝应该归谁
[律师回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2.法发[1993]30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有乙肝能取得孩子抚养权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