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偷税出纳会连带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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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要视出纳人员的参与程度而定。如果公司偷税,而且所偷税的行为不是利用账户进行的,也就是说不是与出纳相关的,并且出纳不知情的。出纳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则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偷税出纳会连带吗

要视出纳人员的参与程度而定。如果公司偷税,而且所偷税的行为不是利用账户进行的,也就是说不是与出纳相关的,并且出纳不知情的,出纳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则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法》

第43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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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注意区分偷税与避税。所谓避税,是指采用合法手段减轻或者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广义的逃税包括偷税与避税。偷税与避税虽然都是减少或者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但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避税是在纳税义务发生前采取各种合乎法律规定的方法,有意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符合立法意图的,如利用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经济特区投资,有些则是钻税法不够完善的空子;偷税是发生纳税义务后,采用非法的手段减少或者不履行纳税义务,在任何情沉下,偷税都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对于钻法律空子的避税,只能通过不断完善税收法律的方法来防止,对于偷税、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打击、是减少偷税犯罪的重要手段。
再次,要注意区分一般偷税行为与偷税犯罪。本条明确规定了偷税犯罪的定罪标准,这是区分一般偷税行为与偷税犯罪的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本条对单位偷税犯罪与个人偷税犯罪的定罪数额标准没有作分别的、不同的规定,主要是因为规定了偷税的比例和偷税数额的双重标准。因此,和其他单位犯罪数额标准一般高于个人犯罪数额标准不同,单位偷税犯罪与个人偷税犯罪的定罪数额标准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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