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验收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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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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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房屋验收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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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验收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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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1、需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明。2、若是共有房屋的,需要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3、出租人要保证出租的房屋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包括用于日常生活居住或者办公使用。4、要是将住宅或者其他用房改作经营性用房租赁给他人,则需要同时提供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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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你好,(竣工验收备案证)包括什么验收
[律师回复]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7、《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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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具体程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办理登记备案的具体程序
我国对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即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登记备案的具体程序:
1.登记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受权出租的证明。
2.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二,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三,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四,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五,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
3.房屋租赁申请经协调、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如果所租用房屋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如果所租用的房屋是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则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二、办理私房出租的程序
城市私有房租赁需要按照下面的程序办理。
1.房产所有人或经房产所有人同意将所承租的房屋再转租的房屋承租人,要到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租赁许可证》.
2.租赁双方订立租赁契约,契约中应包括的内容有:当事人姓名及住所;所租赁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租赁用途,租金及交付方式,租赁的期限;转租的约定,双方当事人的义务;租赁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3.房屋租赁双方持房屋租赁契约及有关的证件,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租手续;
4.要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双方当事人和房屋情况的审查;
5.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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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验收时应具备的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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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检验科工作制度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检验科工作制度具体包括哪些内容?问题解答如下,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控制,以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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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交税具体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继承交税具体包括哪些
一、概念:
房产继承税费是指税务机关征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活动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如:契税(非法定继承人征收)、遗产税等(我国目前暂未开征)。
二、缴纳税费:
1.营业税不再缴纳,但需要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等赠与公证材料。
2.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3.登记费:100元/件;
4.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
5.权证印花税:5元/本;
6.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
7.如果继承人间对房产的价值有分歧的,还可能发生房屋评估费用。
注:因各个城市政策不同,税费有一定差异,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继承房产产权,是以死者没有遗嘱为前提的,必要条件是直系亲属才能有权利分享继承权。所以,在继承产权之前一定要先确定可同时享有该物业产权的人数,并提供有效的证明。先要去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来收取。有的被继承人会留下遗嘱,在继承权的公证上也分成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这种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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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竣工验收都包括哪些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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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房屋质量问题具体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1、楼体不稳定。表现为过了沉降期依然下沉不止;不均匀沉降导致楼体倾斜;整体强度不够,楼体受震动后或在大风中摆动;因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
2、裂缝。包括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裂缝分为强度裂缝、沉降裂缝、温度裂缝、变形裂缝。
3、渗漏。由于防水工艺不完善、防水材料质量不过关等原因导致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水平渗漏,以及向楼下的垂直渗漏。
4、墙体空,墙皮脱落。墙体内部各砌块、层面之间连接不好,在压力、温差等作用下形成中空,致使墙体整体抗压能力降低,表面粉刷层易于脱落。
5、隔音、隔热效果差。隔断墙及楼板隔音、减震效果不好,达不到私秘性的要求;屋面、外墙冬天降温快,夏天升温快,达不到保温、隔热的要求。。
6、门、窗密闭性差、变形。房屋出现密闭不好、部分材质或整体变形的问题。
7、上下水跑冒滴漏。跑冒滴漏现象浪费资源,影响人的正常生活,形成的原因在于上下水管线水平、垂直设计不够合理,水龙头、抽水马桶等质量不过关。
8、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不合理。包括水池、浴盆、蹲(坐)便器、水表、地漏、电源开关、电源插座、电表、暖气片、煤气灶、煤气表等设计种类不完善。
9、公用设施设计不合理,质量不过关。如楼梯间位置不方便、楼梯宽度过小、电梯运行质量不稳定、公用照明设施不完善、消防安全设施缺乏等等。
犯罪预备形态具包括什么特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犯罪预备形态具包括什么特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犯罪预备形态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
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类似于犯意表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意表示而应以犯罪论处:
一是某些具体犯罪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的实行行为。如侮辱罪、诽谤罪、罪以及里所包含的言语行为,作为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手段行为的威胁性语言。这些特定的语言在特定的犯罪构成中属于犯罪的实行行为,具备这些语言不但构成犯罪,而且不是犯罪预备,而是已经实行犯罪的其他犯罪形态。
二是单个人犯罪中制定犯罪计划的书面语言,以及共同犯罪中勾结共同犯罪人、交流犯罪思想、商议犯罪计划的口头语言或者书面语言。这些语言都已经超出犯意表示的范畴,而是在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足以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犯罪论处。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以上两个特征说明了犯罪预备形态可能发生的时空范围,即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起直至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
2.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
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有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成,都是受此种目的的支配的。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关键区别所在。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如果该因素不足以阻碍行为人继续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人也认识到这一点的,应认定为犯罪预备阶段中止。
犯罪预备形态具包括哪些特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犯罪预备形态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
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类似于犯意表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意表示而应以犯罪论处:
一是某些具体犯罪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的实行行为。如侮辱罪、诽谤罪、罪以及里所包含的言语行为,作为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手段行为的威胁性语言。这些特定的语言在特定的犯罪构成中属于犯罪的实行行为,具备这些语言不但构成犯罪,而且不是犯罪预备,而是已经实行犯罪的其他犯罪形态。
二是单个人犯罪中制定犯罪计划的书面语言,以及共同犯罪中勾结共同犯罪人、交流犯罪思想、商议犯罪计划的口头语言或者书面语言。这些语言都已经超出犯意表示的范畴,而是在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足以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犯罪论处。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以上两个特征说明了犯罪预备形态可能发生的时空范围,即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起直至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
2.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
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有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成,都是受此种目的的支配的。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关键区别所在。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如果该因素不足以阻碍行为人继续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人也认识到这一点的,应认定为犯罪预备阶段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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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的验收内容包括哪些?
房屋结构,钢材的材质、规格、水泥的标号,木材的等级及砖块的宽实等,是否有钢筋外露;墙壁是否有裂缝,墙面是否渗水;承重墙、梁、柱是否符合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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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的备案手续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租赁的备案手续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程序
步骤
一、确定预租区域首先,租客要明确换租房想实现的具体条件,如选择与工作单位近的区域、重点商圈附近或者交通便利的小区,以公交出行为主还是选择地铁沿线等等。有了房源选择的大致意愿,才能更好的确定租房区域,有效避免选房的盲目性,低效性。
第二步,锁定租房的区域范围,经过
第一步的筛选,租房人应该提前规划出租房的大致位置。这一步骤的目的可以使选房区域范围缩小到某个商圈或这某个大型社区,能够缩短选房时间。
第三步,对房屋情况及租金水平有一个明确的预期,如对房屋居室、楼层、配套设施的要求,预计支付租金的价格水平段。前期的租房规划对快速锁定房源非常有利。
二、寻找房源初次租房者一般可以通过房产中介或是权威的网站需找感兴趣的房源。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通过大型的、资质齐全的中介或权威网站寻找房源,以免上当受骗。三:看房、选房注意事项实地看房时,一定要仔细考察房子周 边环境和房子本身。查看房子周边购物、交通等是否便利;房子户型、采光是否合理等,因为这些因素将直接影响到你的日常生活;还要检查屋内设施、配置好坏及 有无安全隐患;并将家电都试用一遍,检查插头是否漏电,再看日常设施是否良好等等。只有这些综合因素都让你满意的房子,才适合入住。四:签订合同在签订用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明确性,重要的款项有: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以什么方式缴纳,每个月什么时候缴纳房租,房屋设施加果非人为损坏时该由谁来负责维修,房屋设施出现问题或者自然老化时由谁来承担维修费用,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五:交付钥匙在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日,您需要到房屋现场进行房屋交验,交验时您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
2.家电、家具等是否与合同相符;
3.钥匙是否已交付;
4.水电煤表数字。
一、办理事项: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办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20]第6号),实施时间2月1日
三、申报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出租共有房屋,须提交其他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须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和承租人持有的房屋租赁证。
四、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当事人持上述资料到出租房屋所在区住房保障和管理部门租赁科提出申请。
(2)审核备案。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租赁备案条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3)交费领件。
五、办理时限:
3 个工作日。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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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的备案手续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程序
步骤
一、确定预租区域首先,租客要明确换租房想实现的具体条件,如选择与工作单位近的区域、重点商圈附近或者交通便利的小区,以公交出行为主还是选择地铁沿线等等。有了房源选择的大致意愿,才能更好的确定租房区域,有效避免选房的盲目性,低效性。
第二步,锁定租房的区域范围,经过
第一步的筛选,租房人应该提前规划出租房的大致位置。这一步骤的目的可以使选房区域范围缩小到某个商圈或这某个大型社区,能够缩短选房时间。
第三步,对房屋情况及租金水平有一个明确的预期,如对房屋居室、楼层、配套设施的要求,预计支付租金的价格水平段。前期的租房规划对快速锁定房源非常有利。
二、寻找房源初次租房者一般可以通过房产中介或是权威的网站需找感兴趣的房源。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通过大型的、资质齐全的中介或权威网站寻找房源,以免上当受骗。三:看房、选房注意事项实地看房时,一定要仔细考察房子周 边环境和房子本身。查看房子周边购物、交通等是否便利;房子户型、采光是否合理等,因为这些因素将直接影响到你的日常生活;还要检查屋内设施、配置好坏及 有无安全隐患;并将家电都试用一遍,检查插头是否漏电,再看日常设施是否良好等等。只有这些综合因素都让你满意的房子,才适合入住。四:签订合同在签订用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明确性,重要的款项有: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以什么方式缴纳,每个月什么时候缴纳房租,房屋设施加果非人为损坏时该由谁来负责维修,房屋设施出现问题或者自然老化时由谁来承担维修费用,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五:交付钥匙在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日,您需要到房屋现场进行房屋交验,交验时您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
2.家电、家具等是否与合同相符;
3.钥匙是否已交付;
4.水电煤表数字。
一、办理事项: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办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20]第6号),实施时间2月1日
三、申报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出租共有房屋,须提交其他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须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和承租人持有的房屋租赁证。
四、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当事人持上述资料到出租房屋所在区住房保障和管理部门租赁科提出申请。
(2)审核备案。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租赁备案条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3)交费领件。
五、办理时限:
3 个工作日。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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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验收注意事项包括了什么
1、在收房当天要向开发商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2、要查看开发商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要特别注意看一下该表的每一项是否有主管部门的备案。3、没有验房之前,不要在房屋核验单上签字和收房屋的钥匙。因为有时候开发商认为购房者收了钥匙之后,就会认为你已经验房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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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股票上市需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条件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该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股票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证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属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不能直接成为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这里的股本总额包括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投票和发起人认购及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票的总和,不单指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连续盈利。
投资者在投资之彰,要对所欲购股票的公司进行分析,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情况。同时,证券管理部门也要对公司情况进行考察。这就他公司进行很长一段时间的分析,如果公司刚刚成立,这些情况也无从谈起。开业时间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成立之日,盈利的标准没有规定,但须连续不间断的计算。出于对国有资产的特殊保护,对由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或者《公司法》实施后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作了特别规定,只要原国有企业和作为发起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有3年盈利,都可以申请成为上市公司,不受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的限制。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如15%以上。
上市公司是开放性经济组织,其目的在吸收众多方面的社会资本,股东根据所持股票在公司总股本中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为了防止少数大股东操纵公司,实现上市公司股份的分散性,避免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权益,有必要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份构成。所以《公司法》规定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少于1000人。这里是股票面值达1000元,而不以股东购买股票时支付的价款为准。同时,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向社会公开发行,也有一部分由发起人认购和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发起人和特定的投资者往往具有比一般投资者更优越的地位,因此为了维护一般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必要规定两者之间的股份比例。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上市公司应是具有极高信誉的企业,其生产经营依法进行,违法行为将导致公司危机,所以上市公司应无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超过经营范围、采取欺诈手段经营等行为。这些行为应承担重大法律责任,如警告、吊销营业执照等。当然以前有违法行为,现已改正的公司也可成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状况,如虚假记载即属重大违法行为也是对投资者的欺骗,投资者无法了解公司真实状况,自然也就不能成为上市公司。
6、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我国的最高,有权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对整个经济的综合考虑,制定行政法规,规定上市公司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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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遗嘱需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有效遗嘱需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有效遗嘱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
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内容及资料
(一)填报信息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户籍地,房屋基本情况、租金及租赁期限,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证明情况及其他内容。
(二)提交资料包括: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其他材料。
(三)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四)转租房屋的,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的证明。
1、申请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申请登记,领取《贵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验证核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审核《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3、办理登记:审查租赁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用途、租金以及双方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后,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
4、办理时限:相关证明文件资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我今天做题的时候发现一道关于权利方面的问题,不是很了解,想知道股东大会权力都包括哪些?具不具备决策权?
[律师回复] 你好,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职责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再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股东大会一般是一年召开一次,且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之后六个月期限内召开。必要时,公司也可以召开临时的股东会议。临时会议的内容,即在什么情况下哪一类问题可通过临时会议来讨论解决, 企业集团法律问题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的充分时间内传送给每位有表决权的股东。 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 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第
一,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第
二,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
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3] 决议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依据《公司法》对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状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
5、签署: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以上就是关于股东大会权力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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