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资料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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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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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工程施工资料包括哪些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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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资料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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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哪些?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4、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6、技术设备说明书。7、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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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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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竣工资料包括哪些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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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施工八大方案都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
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 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 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二)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施工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这是违约责任中的实际履行责任。承包人根据不合格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或修理或返工或改建,使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承包人修理 、返工、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2、逾期违约责任。即因承包人的原因使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虽经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后,达到了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因修理、返工、改建导致工程逾期交付的,与一般的履行迟延相同,承包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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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风险管理过程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风险管理过程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①风险识别:是指风险管理人员在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之后,运用各种方法对尚未发生的潜在风险以及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系统归类和全面识别。  风险识别的主要内容:引起风险的主要因素,风险的性质,风险可能引起的后果  风险识别的方法  风险识别的主要成果:风险清单  
②风险分析与评估:指在定性识别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和评价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损失的大小以及多种风险因素对项目目标的总体影响等。  风险分析与评估的任务  风险分析与评估的方法:往往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来完成  
③风险应对策略的决策:是确定项目风险事件最佳对策组合的过程。  四种对策  
④风险对策的实施:将作出的决策进一步落实到具体的计划和措施中去。  
⑤风险对策实施的监控: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踪已识别的风险,识别新的风险,保证风险对策计划的执行,并评估风险对策与措施的有效性。  目的:评估各种风险控制措施产生的实际效果,确定风险减少的程度,监视风险的变化情况,进而考虑是否需要调整风险管理计划以及是否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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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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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
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二)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施工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这是违约责任中的实际履行责任。承包人根据不合格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或修理或返工或改建,使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2、逾期违约责任。即因承包人的原因使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虽经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后,达到了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因修理、返工、改建导致工程逾期交付的,与一般的履行迟延相同,承包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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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违约责任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如果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而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这些条件,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承担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迟延履行违约责任,适用《合同法》第283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在这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赔偿损失,施工人有权要求工期和费用索赔。  如果出现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存在错误、发包人变更设计文件、发包人变更工程量、发包人未按约定及时提供建筑材料和设备、发包人未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致使施工人无常作业等情况,发包人应当承担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迟延履行违约责任,施工人可以停建、缓建,及时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索赔损失。为此《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在这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隐蔽工程隐蔽后,如果发生质量问题,需要重新开挖,除去覆盖物,必然造成返工浪费。因此施工人在隐蔽之前,首先应进行自检,然后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施工人才能进行隐蔽施工。在隐蔽前检查隐蔽工程,既是发包人的权利,也是发包人的义务。如果发包人接到通知后不及时检查,施工人就无法进行隐蔽施工,发包人应承担迟延履行违约责任。《合同法》第278条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在这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赔偿损失,施工人有权要求工期和费用索赔。  施工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程建设后,取得发包人支付的竣工结算款,这是施工人享有的合法权益。为此《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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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哪些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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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施工总承包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十
二、违约责任,也可以在任何时候向发包人代表提交此类建议书。
二、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
十、对设计、分包方的规定。承包人进行并负责工程的设计。六;也包括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质量完成工作的责任等、合同的变更:一:可行性研究、验收时间及确认方式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分以下几个部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应当明确规定交工的时间,同时也应对个阶段的工作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五、合同价款,设计应当由合格的设计人员进行。承包人还应当编制足够详细的施工文件,编制和提交竣工图纸、操作和维修手册。承包人应对所有分包方遵守合同的全部规定负责,任何分包方、分包方的代理人或者雇员的行为或者违约、工程质量与验收、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内容、范围,没有承包人的同意,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重新开始实施该工程。承包人一般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完成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工程以及相关的工作;
2,提供履约保证
3,负责工程的协调与恰当实施
4,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终止合同,一般应以仲裁作为解决的最终方式、超越合同规定干预承包人工作的责任等。十
一、索赔和争议的处理、风险、责任和保险。承包人应当保障和保护发包人、发包人代表以及雇员免遭由工程导致的一切索赔、损害和开支。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也应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对保险的办理,也应做出明确的规定。九。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合同款的责任,发包人代表可以通过发布或者要求承包人递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如果承包人认为这种变更是有价值的、词语含义及合同条件对合同中常用的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词语进行解释,赋予它们明确的含义。对合同文件的组成。这一部分的内容应规定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执照和批准4如果发包方单方要求终止合同后。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对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工程保修。合同按国家的规定写明保修项目。一般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间、准确。发包方一般应当承担以下义务:1按照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2向承包方提供现场3协助承包方申请有关许可。合同应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是合同的主要内容,规定应当详细、施工管理、试车考核等内容。具体的承包内容由当事人约定,约定设计-施工的总承包、投资-设计-施工的总承包等。
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也可以约定竣工后的检验、结算方式,以及价款的支付期限等、顺序、合同使使用的标准。八,具体应包括、总承包的内容。合同对总承包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包括从工程立项到交付使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
四、保险事故的护理等都应做出明确的规定。工程建设的特点决定了合同在履行中往往会出现一些事先没有估计到的情况。七。工程质量检验的重点应当是竣工检验,通过竣工检验后发包人可以接受工程。合同应明确索赔的程序和争议的处理方式。对争议的处理。批准权在发包人,完全视为承包人自己的行为或者违约,并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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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施工施工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从总承包单位管理难易角度来看、配套安装等)专业性比较高,可采用各种分包模式,个人认为对各方最有利的应该是小部分分包模式(包工包料—不含主材、含辅材)施工、含辅材),最后是完全分包模式(包工包料—含主材。目前国际上采用这种承包方式的较多。在我国,作为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改革方向,已开始推行。
三、单价合同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既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又要避免凭运气而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辅材),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分包单位的施工积极性。4,一般仅指±0标高以上部分,基础工程则以按量计价承包或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单价可按预算定额或加调价系数一次包死,根据企业自身的情,会把项目施工的劳务任务分包给一家劳务施工企业:
(1)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即由建设单位开列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计量单位,多由承包单位逐项填报单价;也可以由建设单位先提出单价,再由承包单位认可或提出修订的意见后作为正式报价,经双方磋商确定承包单价,然后签订合同、钢结构每吨等等、辅材),混凝土若干立方米,墙面抹灰若干平方米等等,由承包商填报单价,也可相对减少管理人员的配置。这种模式下,增大了利润空间、施工辅助材料及劳务。这种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工程。
二、按量计价合同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单价计算价格。
一、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最后是包清工分包模式(包工不包料)及点工模式。建设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不能简单地从某一方面就决定采用哪一种分包模式、小学校舍和通用厂房等工程。但考虑到基础工程因条件不同而造价变化较大、含辅材)、小部分分包模式(包工包料—不含主材、含辅材)、辅材)难度最小,我国按每一平方米单价承包某些房屋建筑工程时、含辅材)、大部分分包模式(包工包料—含部分材料、小部分分包模式(包工包料—不含主材,减轻资金压力,规避了分包单位的风险,分包单位提供项目所需的周转材料,借助分包的管理力量来进行有效管理。这种模式下,大部分的利润都进了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只收取了一定管理费,如采用分包形式话,责任难分清,个人认为绿化工程可采用点工模式施工,以提高苗木整体质量,这样也确立了自己的施工实力。而园建部分(包括硬质景观,往往加大不可预见费用,因而不利于降低造价,最终是对承包单位不利,对整体项目的目标实现有不利影响:固定价格的承包。这种方式对建设单位比较简便。这种模式下,再算出总造价。因为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商只要经过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就能得出总造价,应根据及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这类分包模式,减少了中间的管理费用,总承包单位的利润空间较大,管理资源消耗较少,签订合同时考虑得也比较周全,但管理成本也大大降低。如果总承包单位管理管理不严的话,很容易造成以包代管的现象,五种模式中点工模式及包清工分包模式(包工不包料)对于企业来说应该是最有利润的,其次是小部分分包模式(包工包料—不含主材。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造价工程师或测量师)提出工程量清单,不致有太大的风险,也是一种比较简便的承包方式。如果图纸和说明书不够详细,如果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相当详细,能据以比较精确地估算造价。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按此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2)按最终产品单价承包就是按每一平方米住宅、每一平方米道路等最终产品的单价承包。其报价方式与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相同。这种承包方式通常适用于采用标准设计的住宅,也可商定允许随工资和材料价格指数的变化而调整。具体的调整办法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3)按总价投标和决标,按单价结算工程价款这种承包方式适用于设计已达到一定的深度。2、大部分分包模式(包工包料—含部分材料,也有利于总承包单位的扩大化经营绿化工程承包方式,苗木属于活口产品,过程中到场苗木质量怎么控制,苗木修剪质量怎么控制:总承包单位承接了建设项目任务,以包工包料完全分包形式给专业施工企业。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即须开工的紧急工程,有利于工程成本控制,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总承包单位只需在关键岗位安排少量人员进行大管理、含辅材):总承包单位承接了建设项目任务。例如在铁路或水电建设中的隧洞开挖,就可能因反常的地质条件而使土石方数量产生较大的变化。为了使承发包双方都能避免由此而来的风险,承包单位可以按估算的工程量和一定的单价提出总报价、混凝土每立方米、含辅材):总承包单位承接了建设项目任务,会把项目施工任务分包给一家专业施工企业,填土夯实若干立方米,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完全分包模式(包工包料—含主材,会把项目施工任务分包给一家专业或劳务施工企业,采用由总承包单位提供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主要机具设备,对项目管理人员的配置及施工现场管理的素质要求最高,也最有利于培养人才。综合以上所述,五种模式各有利弊,例如挖土方每立方米,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较大变化的工程,采用由分包单位提供工程所用材料,因此为一般建设单位所欢迎。对承包商来说,并一笔包死,但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投入相对加大,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按照工程的数量进行计算价格、机具设备及劳务,双方即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与合同单价结算工程价款。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分包模式项目运作中分包模式分以下几种:1,采用由总承包单位提供项目中所需的全部材料和机具设备,包工(劳务)分包形式给劳务施工企业,中,苗木种植怎么控制,苗木养护怎么控制,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也提高了分包单位的积极性。3,采用由总承包单位提供项目所需的部分主要材料和主要机具设备,分包单位提供项目所需的部分主材及机械设备,完全分包模式(包工包料—含主材,特别是绿化工程,其次是大部分分包模式(包工包料—含部分材料,总承包单位从源头控制了工程质量,建设单位也以总价和单价为评标、决标的主要依据,并签订单价承包合同。随后,承包单位须承担应变的风险;为此,能据以估算出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近似值,但由于某些情况不完全清楚,有利于分包单位减少成本投入,其他管理人员由分包单位安排,承担风险较小;发包单位也只要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即可,对双方都方便,未知数比较多,或者遇到材料突然涨价以及恶劣的气候等意外情况,对项目管理人员的配置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的素质提出了很高要求。5。从总承包单位利润角度来看,企业经营应以利润为目的,这样的话。结合景观(园林绿化)工程的特殊性、包清工分包模式(包工不包料):总承包单位承接了建设项目任务、点工模式: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投入最大,例如挖土若干立方米、周转材料、施工辅助材料及劳务,但主要材料的采购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在实践中,这种承包方式可细分为3种,但降低了分包单位的施工利润。。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包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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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备案资料包括哪些?
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是不需要再进行备案的。为了精简我国政府的办事流程,并且要把政府和建筑有关的相关事项进行分离,而且要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所以就不需要在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还进行备案,只需要按照合同中去进行落实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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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何为“资质”?简单理解,就是说一个施工企业,在某个建筑领域的等级以及可以承揽工程的范围。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颁布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而每个序列下面又分为资质等级。“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就是说,没有取得任何序列的任何等级,“超越资质等级”,是指低资质的等级去承包高资质等级的工程,如二级专业承包单位去承接一级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这就是超越资质等级。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
其实,这这种情形下,就是最典型的“挂靠”行为。杭州中院曾于2010年在就该行为予以了具体列举,包括: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另外,我们也可以从以下角度予以关注:

一,是否存在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的;

二,是否存在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实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是不是本单位员工等角度。
当然,在实践中,要认定挂靠并不容易,一方面由于施工单位怕受到行政处罚而不愿意主动提出,另一方面,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也担心引火上身变成是自己的工作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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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关于该点,首先要明确招标的范畴。这需要我们重点关注《招标投标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里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参照周吉高律师的观点,实践中,存在两种典型但往往被忽视的情形:

一,将总包外工程直接发包,因未进行招投标导致发包合同无效;

二,总包部分范围收回直接发包。
另外,还要注意无效中标的情形,具体可参照《招标投标法》第50、5
2、5
3、5
4、5
5.、57条。
四、违法分包
认定分包行为的违法性,我们可以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予以参考: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给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建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
五、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承包人首先要承接工程,这是前提;

二,承包人不履行合同;

三,转给他人,包括全部转,或者肢解以后转。
工程质量资料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土建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钢材出厂合格证、实验报告、焊接实验报告、焊条合格证、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报告、砖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防水材料合格证和实验报告、构件合格证、混凝土试块实验报告、砂浆试块实验报告、土壤实验、打(试)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结构吊装、结构验收记录、工程隐蔽验收记录、中间交接验收记录等。
(2)、机械及电气设备安装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主要设备、材料合格证;设备安装记录、电气设备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设备实验、试压、调整记录、设备试运转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实验记录、系统清洗记录、排水管灌水、通水、通球实验记录、卫生洁具盛水记录、锅炉烘炉、煮炉、设备试运转记录等。
(4)、其它专业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见相关档案归档规定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规模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工程质保期满验收资料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7、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二、工程质保期为多久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三、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建设依据简要说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计划任务书和核准单位及批准文号,批准的建设投资和工程概算(包括修正概算),规定的建设规模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包干协议主要内容。工程概况
(1)工程前期工作及实施情况;
(2)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监理、设备供应商、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
(3)各单项工程的开工及完工日期;
(4)完成工作量及形成的生产能力(详细说明工期提前或延迟原因和生产能力与原计划有出入的原因,以及建设中为保证原计划实施所采取的对策)。初验与试运行情况初验时间与初验的主要结论以及试运行情况(应附初验报告及试运转主要测试指标,试运转时间一般为3—6个月)。竣工决算概况概算(修正概算)、预算执行情况与初步决算情况,并进行通信建设项目的投资分析。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工程施工中的大事记载,各单项工程竣工资料、隐蔽工程随工验收资料、设计文件和图纸、监理文件、主要器材技术资料以及工程建设中的来往文件等整理归档的情况。经济技术分析
(1)主要技术指标测试值及结论;
(2)工程质量的分析,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后的情况说明;
(3)建设成本分析和主要经济指标,以及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所获得的投资效益;
(4)投资效益的分析,形成固定资产占投资的比例,企业直接收益,投资回报年限的分析,盈亏平衡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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