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徇私枉法追诉期

最新修订 |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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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一、犯徇私枉法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最高为五年;二、犯徇私枉法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最高为十年。
如何认定徇私枉法追诉期

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

一、犯徇私枉法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最高为五年;

二、犯徇私枉法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最高为十年。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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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追诉期是多久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是五年;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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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徇私枉法罪的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就徇私枉法罪而言,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以及在刑事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只能由作为构成,但是,在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行为中,却可以由构成。构成的徇私枉法罪,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不履行法定作为义务是徇私枉法罪犯的本质特征。刑法理论中,构成必须是以特定义务的存在为基础,它反映了犯罪的基本犯罪事实和构成要素,是决定犯罪能否成立的主要依据。徇私枉法罪中,作为掌握国家司法权的工作人员,担负着代表国家实现司法公正的神圣职责,公正司法是基于其职务要求而产生的特定义务。如果不存在这种特定义务,也就不存在犯罪。 第二,发生危害结果是徇私枉法犯罪的必要条件。在犯罪中,并不是违反作为义务即构成犯罪,就要受到刑法的否定评价,而是只有发生了与作为犯罪同样的危害结果时,刑法才将其作为评价的对象,才会对其进行处罚。同样的道理,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也是以产生一定的危害结果作为成立的必要前提。如在上述案件中,承办案件的民警王某虽然故意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未采取,但是,如果杨某仍然在公安机关的监控范围内,就难以认定其逃脱了法律追究。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对徇私枉法罪的犯作了合理的解释,即“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以发生危害结果作为徇私枉法犯罪的成立条件,是符合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基本要求的。
徇私枉法的罪名,徇私枉法的构成要件,徇私枉法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具体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根据本法第94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或者冤枉好人,动机是徇私、徇情,具体表现多种多样:有的是图谋私利,贪赃;有的是报复陷害他人;有的是徇私情,袒护、包庇亲友;有的是横行霸道,逞威逞能等。 欧阳律师建议:司法是法治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工作人员要不忘初心,守住底线。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徇私枉法罪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认定徇私枉法罪,核心在于认定徇私枉法行为,具体来说: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
所谓无罪的人,既包括根本上无违法犯罪事实的人,也包括虽有违法行为但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人,还包括虽然构成犯罪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不应追究,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所谓使他受追诉,是指对无罪人员不应该进行侦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但为了徇私徇情,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无罪的人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
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所谓有罪的人,是指构成犯罪并且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
所谓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是指故意包庇使其不受侦查(含采用强制性措施)、起诉或者审判,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全部的犯罪事实,也可以是部分的犯罪事实和情节。此外,故意违背事实真相,违法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实际放任不管,致使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追诉的,以及司法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在办案中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和意见,或者故意作虚假鉴定,严重影响刑事追诉活动的等等,都应以该罪论处。
3、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所谓枉法裁判,则是指有罪判无罪,多罪判少罪,无罪判有罪,少罪判多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与前两种情况不同是上述两者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过程中,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都可以成为行为的主体而构成该罪;而这种情况则仅发生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只有刑事审判人员才能实施这种行为而构成该罪。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构成徇私枉法罪,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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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徇私枉法罪 如何认定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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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徇私枉法罪的特征有哪些,徇私枉法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徇私枉法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司法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赋予审判和法律监督权力的机关。在我国是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总称。人民是国家的,依法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负责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公、检、法三机关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涉嫌下列情形之 一,应予立案: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明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审判的; (3)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4)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5)其他枉法裁判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或者冤枉好人。 (二)徇私枉法罪的概念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徇私枉法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徇私枉法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法规,追诉时效是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犯罪行为是连续或者继续的状态,那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徇私枉法罪追诉时效是分情况的。在追诉时效内,如果犯新罪,那么旧罪的追诉时效是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的。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是五年;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徇私枉法的行为有哪些
1、使无罪之人受到刑事追诉
所谓“无罪之人”,既包括根本上无违法犯罪事实的人,又包括虽有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还包括虽然构成犯罪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依法不应追究,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的。
所谓使他受追诉,是指把无罪人的人纳入刑事诉讼程序,进行本不应该的侦查、、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采用刑事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等。
2、包庇明知有罪之人而使其不受追诉
所谓“有罪之人”,是指构成犯罪且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
所谓“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是指故意包庇使其不受侦查(含采用强制性措施)、或者审判,诸如: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伪造、隐匿、毁灭有罪之人的犯罪证据、篡改有罪之人的有罪供述、威逼证人改变证词、为即将受到刑事追诉的有罪之人通风报信使其逃避刑罚的行为,司法机关专业技术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和意见,或者故意作虚假鉴定。还包括对犯罪嫌疑人违法变更或取消强制措施而使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制裁等。
故意包庇不使他人受追诉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全部的犯罪事实,也可以是部分的犯罪事实和情节。
3、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违背事实”指在刑事审判过程中,的刑事审判人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不以行为人的行为事实为根据来依法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性质。
“枉法裁判”指行为人故意做出违法的判决或裁定,即对于有罪者作无罪判决,对无罪者作有罪判决,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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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是五年;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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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徇私枉法罪的认定有什么特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徇私枉法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司法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赋予审判和法律监督权力的机关。在我国是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总称。人民是国家的,依法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负责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公、检、法三机关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涉嫌下列情形之 一,应予立案: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明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审判的; (3)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4)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5)其他枉法裁判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或者冤枉好人。 (二)徇私枉法罪的概念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徇私枉法罪追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对于徇私枉法罪追诉期限是多长时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徇私枉法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法规,追诉时效是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犯罪行为是连续或者继续的状态,那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徇私枉法罪追诉时效是分情况的。在追诉时效内,如果犯新罪,那么旧罪的追诉时效是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的。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是五年;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徇私枉法的行为有哪些
1、使无罪之人受到刑事追诉
所谓“无罪之人”,既包括根本上无违法犯罪事实的人,又包括虽有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还包括虽然构成犯罪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依法不应追究,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的。
所谓使他受追诉,是指把无罪人的人纳入刑事诉讼程序,进行本不应该的侦查、、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采用刑事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等。
2、包庇明知有罪之人而使其不受追诉
所谓“有罪之人”,是指构成犯罪且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
所谓“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是指故意包庇使其不受侦查(含采用强制性措施)、或者审判,诸如: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伪造、隐匿、毁灭有罪之人的犯罪证据、篡改有罪之人的有罪供述、威逼证人改变证词、为即将受到刑事追诉的有罪之人通风报信使其逃避刑罚的行为,司法机关专业技术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和意见,或者故意作虚假鉴定。还包括对犯罪嫌疑人违法变更或取消强制措施而使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制裁等。
故意包庇不使他人受追诉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全部的犯罪事实,也可以是部分的犯罪事实和情节。
3、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违背事实”指在刑事审判过程中,的刑事审判人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不以行为人的行为事实为根据来依法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性质。
“枉法裁判”指行为人故意做出违法的判决或裁定,即对于有罪者作无罪判决,对无罪者作有罪判决,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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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追诉期几年
刑法规定,认定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的追诉期主要取决于可能面临的最高刑罚:刑期低于五年的,追诉时效为五年;五年至十年的,追诉时效为十年;十年以上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但二十年后若还需追诉,需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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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徇私枉法罪 怎么处罚徇私枉法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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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间接证据应该怎么认定徇私枉法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间接证据应该怎么认定徇私枉法罪问题解答如下, 在直接证据出现变化的情况下,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就比较困难。为此,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解决:
1、收集书证和有关证人证言,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管工作的司法工作人员;
2、收集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证明原案确实是有罪之人或者是无罪的人,而犯罪嫌疑人却采取伪造、隐瞒、毁灭原有案件的证据或者颠倒黑白制作法律文书,最终使原案逃避法律追究或者被刑罚处罚;
3、收集有关知情人的证实,证明犯罪嫌疑人接受原案亲友的约见、吃请、游乐以及请托人的请求获取好处及其他利益;收集犯罪嫌疑人单位有关人员的证实,证明犯罪嫌疑人的政策法律水平、业务技能并不是难以想象的那么差,办理本案应该没有问题,如果不是故意为之就不会出现原案被追究或者逃避法律制裁。当然,徇私枉法案件比较复杂,应当尽量收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原案及中间人的证言等直接证据,否则只能依靠确实充分的间接证据形成的锁链体系定案。间接证据的特点
1、间接证明具有依赖性。间接证据有相互依赖的特性,任何一个间接证据都只能从某一个侧面证明案件的某一个局部的情况或某些个别情节,而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必须依赖其他证据,并结合起来组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形成一条证据锁链,才能具有证明作用。
2、间接证据具有关联性。任何一个间接证据的证明意义,都是由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以及与其他证据在证明过程中相互结合所决定的。只有与其他证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这样才能起到证明作用。
3、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与直接证据相比,其证明过程复杂,必须有一个判断和推理的过程。任何一个单独的间接证据,都不能直接证实案件中的主要事实,不能肯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只有把诸多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最终排除各种可能性,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4、间接证据具有排他性。各个间接证据所能证明的必须是相互一致的,并且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不能相互矛盾。这样才能得出一个正确的证明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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