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子公司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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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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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公司要成立子公司的,属于投资行为,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按章程规定处理。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的,则依法处理。2、如果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或者也可以召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成立子公司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1、公司要成立子公司的,属于投资行为,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按章程规定处理。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的,则依法处理。

2、如果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或者也可以召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根据《公司法》第6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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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的股东可以是公司股东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董事必须是和公司不具备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担任。这种制度设计的初衷是限制公司和董事之间因利益关联而导致董事制度失效。但随着近年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修正,越来越多的公司倾向于将公司股权收益作为对董事履职积极性的一种良性激励手段。 在中国,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董事必须具有性。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中国认定的其他人员。 根据上述规定,董事可以对所在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股,只是对持股比例有限制。对上市公司而言,持有1%以下的股东并不成为大股东或者成为有实际影响力的股东,这样的小股东还是有担任董事的可能性的。 而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董事的持股问题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秉持着法无明文禁止即为自由的原则,结合民商事意思自治原则,笔者认为,只要公司股东内部协商一致,在该股东对目标公司持股未占相对优势或者简单优势的情况下,该股东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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