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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自愿多付利息一般不能追回,如果双方约定的利息是属于正常借贷利率范围内的,但是债务人自愿多给则不能追回,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率就超过法律规定但是债务人仍然自愿给付的则可以追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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