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后悔了可以撤销吗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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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户口迁移可以撤销,撤销的程序如下:1、到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然后申请出具未落户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2、向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重新入户,恢复原户籍。
迁户口后悔了可以撤销吗

可以。户口迁移可以撤销,撤销的程序如下:

1、到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然后申请出具未落户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向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重新入户,恢复原户籍。

申请恢复原户籍所需材料:

(1)恢复原户籍申请书;

(2)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

(3)原户口迁移证;

(4)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对于迁户口问题,涉及到的是户口变更问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若提交申请后反悔,需要说明情况并按工作人员指示办理撤销手续。有关户口的法律问题,或者其他发了疑问,还可以登陆律图网咨询在线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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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后悔了能撤销吗
[律师回复] 一、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五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具有以上情形之 一,合同无效,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有效,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合同解除权,则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来解除合同。一般的合同都不能反悔,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是具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除外。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 一是对于委托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任意解除权。 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三种情形: (a)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 (b)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c)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所谓任意解除权,即不以违约行为、不可抗力为成立条件的法定解除权。不过,如果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解除权人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是特定一方享有任意解除权。 下列合同,合同的特定一方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或者任意变更权: (a)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人; (b)货运合同的托运人(在货交收货人之前); (c)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保管人也享有任意解除权; (d)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同样,如果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解除权人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单方违约,可能会被要求、支付违约金、定金责任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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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了可以撤销合同吗?
[律师回复] 一、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五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具有以上情形之 一,合同无效,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有效,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合同解除权,则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来解除合同。一般的合同都不能反悔,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是具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除外。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 一是对于委托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任意解除权。 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三种情形: (a)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 (b)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c)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所谓任意解除权,即不以违约行为、不可抗力为成立条件的法定解除权。不过,如果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解除权人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是特定一方享有任意解除权。 下列合同,合同的特定一方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或者任意变更权: (a)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人; (b)货运合同的托运人(在货交收货人之前); (c)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保管人也享有任意解除权; (d)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同样,如果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解除权人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单方违约,可能会被要求、支付违约金、定金责任或赔偿损失。
赠送人反悔能撤销赠与吗
[律师回复] 受赠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当事人之一,受赠人的法律规定内容主要包括受赠人权益的保护和赠与人依法撤销受赠人权益的法定情形。如何保护受赠人的权益
1、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3、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4、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7、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赠与人撤销受赠人的法定情形《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190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194条还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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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私了没签协议可反悔可以撤销吗
在口头协议中,若一方存在欺诈或明显不公,有权撤销并寻求法律救济。但如果协议真实有效,另一方欲撤销,可通过法院诉讼维权,要求对方按约履行。口头协议虽无书面证明,但在法律上仍具约束力。因此,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应明确条款,确保公平合法。一旦出现争议,可依据法律途径解决,保障各自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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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赠与房子后悔了想撤销咋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赠与房子,如果还没有办理过户,可任意撤销赠与。如果已经过户,法律上房子所有人已经转变,不能随便撤销赠与。具体有如下4种情况: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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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合同法》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4)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不过,这不是绝对的,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撤销赠与房子的:
A、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及配偶);
B、对赠与人有扶养(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义务而不履行;
C、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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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反悔后能立即撤销吗
[律师回复] 受赠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当事人之一,受赠人的法律规定内容主要包括受赠人权益的保护和赠与人依法撤销受赠人权益的法定情形。如何保护受赠人的权益
1、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3、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4、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7、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赠与人撤销受赠人的法定情形《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190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194条还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后悔了,有什么办法撤销合同
[律师回复] 一、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五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具有以上情形之 一,合同无效,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有效,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合同解除权,则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来解除合同。一般的合同都不能反悔,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是具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除外。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 一是对于委托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任意解除权。 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三种情形: (a)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 (b)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c)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所谓任意解除权,即不以违约行为、不可抗力为成立条件的法定解除权。不过,如果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解除权人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是特定一方享有任意解除权。 下列合同,合同的特定一方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或者任意变更权: (a)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人; (b)货运合同的托运人(在货交收货人之前); (c)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保管人也享有任意解除权; (d)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同样,如果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解除权人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单方违约,可能会被要求、支付违约金、定金责任或赔偿损失。
后悔签了一份合同,怎样撤销
[律师回复] 一、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五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具有以上情形之 一,合同无效,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有效,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合同解除权,则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来解除合同。一般的合同都不能反悔,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是具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除外。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 一是对于委托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任意解除权。 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三种情形: (a)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 (b)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c)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所谓任意解除权,即不以违约行为、不可抗力为成立条件的法定解除权。不过,如果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解除权人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是特定一方享有任意解除权。 下列合同,合同的特定一方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或者任意变更权: (a)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人; (b)货运合同的托运人(在货交收货人之前); (c)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保管人也享有任意解除权; (d)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同样,如果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解除权人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单方违约,可能会被要求、支付违约金、定金责任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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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地迁户口到异地迁户口怎么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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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后悔了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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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注销撤销婚姻登记的时效是多久?
户口注销与撤销婚姻是两码事。撤销婚姻,指的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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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领证就后悔了,可以撤销离婚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刚领证就后悔了,可以撤销离婚吗问题解答如下, 领了结婚证不能撤销,在法律上来说只能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是诉讼离婚。
结婚登记制度
在一些国家中是成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关于结婚登记,中国《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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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户口不迁会自动注销吗?
离婚户口不迁是不会自动注销的;公安部门也是不会主动注销公民的户口,但如果当事人要迁户口的话,那么是可以在现户口住所地办理迁出证明,之后就可以到要迁入户口的地方办理迁入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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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五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具有以上情形之 一,合同无效,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有效,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合同解除权,则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来解除合同。一般的合同都不能反悔,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是具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除外。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 一是对于委托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任意解除权。 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三种情形: (a)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 (b)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c)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所谓任意解除权,即不以违约行为、不可抗力为成立条件的法定解除权。不过,如果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解除权人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是特定一方享有任意解除权。 下列合同,合同的特定一方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或者任意变更权: (a)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人; (b)货运合同的托运人(在货交收货人之前); (c)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保管人也享有任意解除权; (d)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同样,如果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解除权人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单方违约,可能会被要求、支付违约金、定金责任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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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后悔了可以要求撤销吗
[律师回复] 一、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五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具有以上情形之 一,合同无效,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有效,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合同解除权,则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来解除合同。一般的合同都不能反悔,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是具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除外。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 一是对于委托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任意解除权。 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三种情形: (a)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 (b)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c)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所谓任意解除权,即不以违约行为、不可抗力为成立条件的法定解除权。不过,如果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解除权人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是特定一方享有任意解除权。 下列合同,合同的特定一方当事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或者任意变更权: (a)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人; (b)货运合同的托运人(在货交收货人之前); (c)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保管人也享有任意解除权; (d)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同样,如果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解除权人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单方违约,可能会被要求、支付违约金、定金责任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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