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1、到工商局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6、带营业执照前往公安局备案的刻章店刻章(公章,私章,财务章),经办人代理刻章的时候,如果是新公司注册后第一次刻章会有刻章码,所以无需法人身份证件,只需要经办人身份证件。
7、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9、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核定税种。
二、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有哪些?
1、个人独资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字号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而流动经营。换句话说,合法的企业名称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要件,但不是个体工商户的成立要件。
2、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与经营者是同一人,都必须是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可以是不同的人,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可以分离的,这就决定了个人独资企业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而个体工商户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集于投资者一身的,已不能适应于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要求,所以它只能适用于小规模的经营主体。
3、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也可以委派他人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这一规定,说明了个人独资企业不但可以在登记管理机关辖区内设立分支机构,也可以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责任。而个体工商户根据规定不能设立分支机构。另一方面个体工商户虽然可以异地经营,但随着各地近几年相继简化了外来人员的登记手续,从而使个体工商户的异地经营这一规定逐渐淡化。由此可以看出,个人独资企业的总体规模一般大于个体工商户。
综上所述,个人可以成立独资企业,办企业有一定的程序,经办人先准备好设立登记申请书及其它材料,去工商局办理登记,等营业执照办好后,下面去银行开户,办理税务登记。在个人独资企业中,个人是企业注册资本的出资人,在出资额度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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