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醉和醉酒的区别是什么?
酒醉和醉酒的区别,主要是:酒精的检测含量不同,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都属于酒精摄入过多的情况。醉驾是在饮酒过量后驾驶机动车,法律对此有一定的标准范围,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且一旦发生意外,有生命危险;而醉酒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属于酒精中毒,严重危害自己的身体健康,也不被推崇,即小酌怡情,大饮伤身。
二、有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酒驾或者醉驾的处罚,需要根据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来进行认定,如果达到了立案标准的,就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按照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来进行判决,未达到立案标准的,可以按照行政法规来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法律上对于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情况,涉及到相关违法事实的认定上,可以基于上述不同的标准来进行认定,达到了不同的标准那么所认定的情节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由法院根据实际的检测情况来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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