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诉讼费的标准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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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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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产继承诉讼费的标准是根据房产标的金额的大小来进行认定的,标的1万以下的一般只收取50元,标的1万-10万的,可以按照2.5%来收取、标的10万至20万的,可以按照2%来收取。
房产继承诉讼费的标准是多少?

一、 房产继承诉讼费的标准是多少?

1.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2.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3.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4.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5.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6.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

7.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

8.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

9.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

10.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

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对遗产继承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诉讼费。

二、遗嘱继承的时效限制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上对于房产继承的诉讼费用收取情况,对于房产继承的具体情况,应当坚持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进行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事项来进行认定,具体情况有矛盾纠纷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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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二、房产诉讼继承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由判决。
三、两种继承方式进行分析及比较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公证继承的好处是出证时间会比较快。如果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协商一致;或由于继承人年老体弱、居住在国外、外地等情况,自行去派出所或者单位取证困难的,建议聘请律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对于取得继承的法律文件也不迫切的,还是建议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现在上海的很多有诉前调解程序,办理流程顺利的话一般在一个月到二个月之间也能办理完结,调解结案的话,诉讼费用可以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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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表时间:2013年12月17日浏览:138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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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部分;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购房款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购房合同成立,被告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按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定,被告应当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利,特诉请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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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的诉讼费是多少
标的金额在1万以下的收取50元,按照诉讼案件涉及的金额进行缴纳。遗产继承时出现纠纷的,应按照遗产的涉案金额收取相应的遗产诉讼费用。我国的法律规定,遗产在继承时应按照法定程序,继承当事人员协商进行办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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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诉讼中止与终止的不同规定,可参照民事诉讼法如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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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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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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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关于“原告死亡继承人参加诉讼,诉讼能否继续”的回复,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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