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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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专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算

(1)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对于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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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的取得时间怎么算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对于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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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专利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专利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1、原始取得,也可以说是自主研发。
2、专利转让,直接将专利权转让给对发,收取转让费。注意:签合同,然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3、专利实施许可,收取专利费。
专利权的性质
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排他性
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时间性
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地域性
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专利权的取得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实质条件:
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形式条件
专利权取得的形式条件是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做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三、专利权的无效
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在专利授权之日起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必须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和相应文件,并说明理由。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请求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依法定程序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讼。
专利权的取得方式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专利权的取得方式有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专利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1、原始取得,也可以说是自主研发。
2、专利转让,直接将专利权转让给对发,收取转让费。注意:签合同,然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3、专利实施许可,收取专利费。
专利权的性质
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排他性
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时间性
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地域性
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专利权的取得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实质条件:
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形式条件
专利权取得的形式条件是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做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三、专利权的无效
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在专利授权之日起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必须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和相应文件,并说明理由。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请求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依法定程序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讼。
专利权的取得方式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专利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1、原始取得,也可以说是自主研发。
2、专利转让,直接将专利权转让给对发,收取转让费。注意:签合同,然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3、专利实施许可,收取专利费。
专利权的性质
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排他性
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时间性
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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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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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质条件:
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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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取得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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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的取得是在什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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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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