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不还的人名下没有财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以和对方协商分期还款,就是在对方确实没有经济能力还款的情况之下所采取的措施,对于老是欠钱不还的人可以起诉,需要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证据。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对欠钱不还的老赖有哪些措施?
2、冻结银行账户、存款、收入和养老金
3、查封拍卖不动产(如房产)
4、查封扣押动产(如车辆)
对被执行人的车辆查控功能将于今年3月底前上线运行。人民法院可以直接通过网络方式查询被执行人的车辆登记信息,采取网上查封措施,限制车辆的转让、过户及抵押。
6、发出搜查令
7、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
8、拘传调查询问
9、依申请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
10、代履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百零三条,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该义务可由他人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选定代履行人。
11、限制高消费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2、限制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法》第八条规定,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大陆境内有未了结的民商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其限制出境措施。
对被执行人身份、出入境证件等信息的网络查询功能将于今年3月底前上线运行。
13、向媒体公布失信人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欠钱不还,到法院起诉法院作出合理的判决之后,只要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比如说债务人名下有财产,那么执行得到的财产可以用于偿还欠款,但是没有财产的也可以在诉讼过程当中和对方调解,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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