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持枪伤人怎么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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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犯罪嫌疑人持枪伤人的认定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使用枪支的状况来进行确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明确的规定,行为人如果使用枪支或者是向被害人展示其拥有枪支,同时伤害他人的将被认定为持枪伤人。
犯罪嫌疑人持枪伤人怎么认定?

一、犯罪嫌疑人持枪伤人怎么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其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伤害他人的行为。”

从这一司法解释可以看出,持枪抢劫除了直接使用枪支作为抢劫的暴力或胁迫手段外,还包括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以此作为威胁被害人手段的情形。

关键问题在于是否包括玩具手枪等假枪的情形。上述司法解释指出:“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下简称《枪支管理法》)的规定。

因此,随身携带玩具手枪等假枪,虽然可能和真枪一样对被害人起到精神强制作用,但是毕竟事实上不可能损害他人健康或生命,即并无现实的危害性,不适用该加重构成的规定。

行为人使用自行改造、制造的土枪,能否包括在内?这尚需具体分析,关键在于所持的枪支能否发射金属弹丸并具有一定的杀伤力。这一特征也是《枪支管理法》中所规范的枪支的基本特征。所以对于持有机件已经损坏而无法使用的废枪进行抢劫的,不能视为“持枪抢劫”,否则,无异于等同于“持械抢劫”,是有违罪刑法定精神的。

行为人虽然携带有枪支,但并未向被害人显示,也未使用、携事枪支行为与劫取财物之间没有任何主客观联系的,则不能适用上述的加重构成。

二、持枪伤人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持有枪支对他人进行伤害的,是属于故意伤害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可以按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已经违反了我们国家《刑法》的规定,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需要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处罚,当然如果犯罪人持有枪支伤害他人,也是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处罚,但是可能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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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什么情况下警察能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了执行公务,警察合法使用枪支,无可厚非。然而,警察滥用枪支开枪,使公务使命“蒙羞”的情况也不在少数。2009年1月12日下午,贵州省安顺市一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闹市连开5枪,击中两名村民致其当场死亡。2009年2月13日,云南警察吉忠春仅仅因为与他人倒车产生摩擦,厮打过程中拔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射击三枪,致对方当场死亡。警察不当使用枪支,引发人们对警察在何时何境有权开枪的合法性怀疑。有学者提出,人民警察要培养“枪商”,即判断在哪种情况下可以合法使用枪支,制服犯罪的同时实现人身损害的最小化。警察作为高危职业,自身安全也时常受到威胁。警察面对的抉择是,如何在避免不当使用枪支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与使用枪支来维护社会秩序、人民群众的安全之间寻找平衡。来自公安部的消息称,2007—,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2226人,因公受伤16718人。其中,因公牺牲442人、负伤3756人。“我们有规定,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开枪,更多的时候佩带枪支也只是吓唬吓唬人,在决定朝人开枪之前,鸣枪示警是必须的,这是前置条件。”一位不愿具名的基层民警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我们必须做好随时使用枪支的准备,因为现在许多当事人一激动,你根本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他所指的“规定”是2003年“公安部五条禁令”,禁令规定: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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