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可以领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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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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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失业保险可以领多少钱在法律上并未统一,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一般情况下是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的,具体情况下还需要在符合失业保险的领取标准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
失业保险可以领多少钱?

一、 失业保险可以领多少钱?

失业保险可以领多少钱是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的,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是:失业保险金=当地失业保险金每月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二、相关失业保险的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十五条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失业保险的相关认定和处理情况,相关事项的办理上,一方面是需要基于失业的原因而定,但涉及到不同地区因其工资待遇的标准不同,那么所认定的失业保险也是有一定的差距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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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险能领多少钱
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依据缴费年限有所不同。 缴费年限在1年内但不超过5年的,每月可领取842元;5年至10年的,每月869元;10年至15年的,每月896元;15年至20年的,每月923元;超过20年的,每月951元。 自第13个月起,统一降至8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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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能怎么领失业金?失业金怎么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能怎么领失业金?失业金怎么领问题解答如下, 无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
一、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纳失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核定门诊医疗费,每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均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初步审核——→复审核准——→出具单证
1、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六十天内,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到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2、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一周内报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此后将核准结果及相关事项告知本人,同时出具失业保险金领取“通知”书。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失业保险金从核准之次月起按月发放。
三、申办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就业登记证》(随人事档案转移);
3、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档案挂靠人员须同时提供挂靠期间所有失业保险缴费单据)。
如何领失业金?失业金该如何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无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
一、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纳失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核定门诊医疗费,每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均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初步审核——→复审核准——→出具单证
1、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六十天内,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到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2、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一周内报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此后将核准结果及相关事项告知本人,同时出具失业保险金领取“通知”书。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失业保险金从核准之次月起按月发放。
三、申办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就业登记证》(随人事档案转移);
3、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档案挂靠人员须同时提供挂靠期间所有失业保险缴费单据)。
失业后没领到失业金还能领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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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险能领多少钱
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依据缴费年限有所不同。缴费年限在1年内但不超过5年的,每月可领取842元;5年至10年的,每月869元;10年至15年的,每月896元;15年至20年的,每月923元;超过20年的,每月951元。自第13个月起,统一降至8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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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如何领失业金?失业金要怎样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领失业金?失业金要怎样领问题解答如下, 无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
一、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纳失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核定门诊医疗费,每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均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初步审核——→复审核准——→出具单证
1、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六十天内,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到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2、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一周内报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此后将核准结果及相关事项告知本人,同时出具失业保险金领取“通知”书。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失业保险金从核准之次月起按月发放。
三、申办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就业登记证》(随人事档案转移);
3、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档案挂靠人员须同时提供挂靠期间所有失业保险缴费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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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能领多少钱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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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已经领过一次再失业如何领取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一般情况下,当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但不足5年时,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而当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但不足10年、超过10年时,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最长期限则分别为18个月、24个月。
如果出现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的情况,那么失业保险缴费的时间将重新计算,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上次失业时应领取而没有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不管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都不能超过24个月。根据规定,除非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间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生产资金,其余情况都不能一次性领取全部的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条 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九条 市社保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
对经审核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市社保机构应当从受理后的下月开始支付失业保险金,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支付失业保险金之月起计算。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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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已经领过一次再失业怎样领取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一般情况下,当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但不足5年时,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而当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但不足10年、超过10年时,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最长期限则分别为18个月、24个月。
如果出现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的情况,那么失业保险缴费的时间将重新计算,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上次失业时应领取而没有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不管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都不能超过24个月。根据规定,除非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间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生产资金,其余情况都不能一次性领取全部的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条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九条市社保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
对经审核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市社保机构应当从受理后的下月开始支付失业保险金,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支付失业保险金之月起计算。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你好,辞职可以领失业金吗,领失业金怎么领
[律师回复] 无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
一、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纳失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核定门诊医疗费,每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均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办理程序:个人申请→初步审核→复审核准→出具单证
1、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六十天内,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到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2、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一周内报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此后将核准结果及相关事项告知本人,同时出具失业保险金领取“通知”书。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失业保险金从核准之次月起按月发放。
三、申办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就业登记证》(随人事档案转移);
3、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档案挂靠人员须同时提供挂靠期间所有失业保险缴费单据)。
领过一次失业金,然后又失业,能领失业金吗?
[律师回复] 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1.根据有关规定,具备了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金缴费满一年。
2.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天之内持相关证明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委托亲属持上述证件或住院或诊断证明以及带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由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决定: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3年以上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4年以上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5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每个月的金额标准为:1-5年的领取382元;5-10年的领取409元;10-15年的领取436元;15-20年的领取463元;20年以上的领取491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最多不超过失业保险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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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可以领多少钱?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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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完两年失业金,二次失业还能领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再次领取失业金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并在停止缴纳失业保险后60天内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办理相关手续。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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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多少钱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2、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标准发放。3、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十年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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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后再领取失业金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一般情况下,当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但不足5年时,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而当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但不足10年、超过10年时,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最长期限则分别为18个月、24个月。
如果出现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的情况,那么失业保险缴费的时间将重新计算,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上次失业时应领取而没有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不管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都不能超过24个月。根据规定,除非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间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生产资金,其余情况都不能一次性领取全部的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条 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九条 市社保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
对经审核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市社保机构应当从受理后的下月开始支付失业保险金,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支付失业保险金之月起计算。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保险怎么领在北京失业了
[律师回复] 符合条件者在5个工作日内可领到《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并在每月1-5日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到街道或镇乡就业与社会服务中心签字,当月月底前失业保险金就发放到个人的农业银行卡账上了。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所需材料及办理地点(
1)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劳动合同(原件)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求职登记和培训登记农业银行主卡单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寸相片两张)社保卡(医保卡)复印件部队退役军人证明。办理地点在县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
2)被征地的农民: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征地农转非参保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求职登记和培训登记农业银行主卡单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寸相片两张)。办理地点在街道或镇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失业保险金标准及期限失业保险金标准:各地市县级标准不同,具体标准可以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保局网站查询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3-24个月。
领了失业金,还能领取一次失业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一般情况下,当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但不足5年时,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而当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但不足10年、超过10年时,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最长期限则分别为18个月、24个月。如果出现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的情况,那么失业保险缴费的时间将重新计算,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上次失业时应领取而没有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不管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都不能超过24个月。根据规定,除非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间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生产资金,其余情况都不能一次性领取全部的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条 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九条 市社保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 对经审核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市社保机构应当从受理后的下月开始支付失业保险金,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支付失业保险金之月起计算。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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