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噪音污染哪个部门管辖

最新修订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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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当居民对周边噪音进行投诉时,市政府的投诉受理中心会根据噪音的种类,把投诉件根据职责来转交给各个相关的主管部门,而相关部门就会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来对噪音进行查处。2、假如是室内装修活动所发出的噪音、广场高音喇叭、叫卖等噪音,都是由公安机关为主来进行管理的。
2024噪音污染哪个部门管辖

一、噪音污染哪个部门管辖

1、当居民对周边噪音进行投诉时,市政府的投诉受理中心会根据噪音的种类,把投诉件根据职责来转交给各个相关的主管部门,而相关部门就会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来对噪音进行查处。

2、假如是室内装修活动所发出的噪音、广场高音喇叭、叫卖等噪音,都是由公安机关为主来进行管理的。假如是涉及空调、餐饮店等社会生活而发出的噪音,那么就是以城管为主来进行管理。假如是涉及工业企业等产生的噪音,那么就是由环保局为主来进行管理。假如是涉及道路等交通而发出的噪声,那么就是由交通委为主进行管理。

3、归市公安局管理的噪音具体包括:

(1)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是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商业经营活动

(2)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发出的噪音

(3)家用电器、乐器或者是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发出的噪音

(4)室内装修活动发出的噪音

4、归市城管局管理的噪音具体包括:

(1)文化娱乐业、饮食服务业、商业企业作业和使用空调、冷却塔等产生的噪声污染

(2)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且有权利对造成噪音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而受到噪音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利要求对方排除危害;如果有造成损失的,那么就要依法赔偿损失

6、如果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处分,如果警告后不改正的,那么就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7、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工作日的12时至14时以及18时到次日8的时候,禁止在已经交付使用的小区楼内进行会产生噪声的装修施工。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该采取措施,尽量减轻噪音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干扰。

二、噪音扰民打110有用吗

这一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噪音扰民打110是有用的。

110是我国通用的报警电话号码,其在大陆地区除负责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还接受群众突遇的、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求助等。而噪音扰民本就属于治安处理范围,因此,在受到噪音污染时,我们应当及时拨打110请求解决。

当通过110出警后仍不能解决的,我们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噪音扰民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三种处理措施:1、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2、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警;3、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行为或者进行整改,减少噪音排放及作业时间。各地噪音扰民规定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是居民区室外大喇叭或建筑施工,是晚上8点,超过就算扰民。如果是家装施工,晚上8点以后就应该停止了,超过算扰民。如果是家庭晚会、音乐等,有晚上9点的,也有9点半或10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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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的雕刻厂噪音污染。
[律师回复] 可否能够要求赔偿赔偿准则是什么答复:你好,你所问题的问题牵涉到《民法通则》里关于相邻权的问题,《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平等合法的精神,正确处置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导致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以噪音,震动妨害邻人的工作和休息。对与生产、生活中难于避免的轻微噪声,邻人应当谅解。对超出肯定限度,依社会通常观念认为不应忍受的噪音和震动,邻人有权提议异议,请求采取防止侵入的措施。你能够向街道办事处或是工商部门查看你的街坊可否有解决个人小厂的相关手续,如果无,那么他的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限定的,应该予以制止并对因为噪音或其他环境污染问题给你们所导致的损害进行赔偿。如果经过了准许和审核,但是根据《环境保护法》的相关限定,你能够要求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监测,如果噪音及其他污染问题确已超发生国家关于环境质量的准则的,能够要求其改善或是治理,同时排除侵害,对于侵害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其赔偿的准则国家并无限定,当事人应当根据自己的事实上情况提议合法的赔偿请求。(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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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扬尘污染噪音污染归什么部门管
[律师回复]   一般是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停止装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条文: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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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如何赔偿?
噪音污染赔偿,噪声污染损害案件,应当实行举证倒置,如果原告提出的事实被告,如果被告否认,应当提出证据,噪声污染构成精神损害,对于噪声污染采用无过错原则,被告不管是否故意,只要造成损失,产生了污染后果,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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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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