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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本人,岁,户籍为贵辖区路号。年月日,本人因结婚,将户口迁出;年月日,本人因与前夫感情不合而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本人离开愿居住家庭。为此,特申请把本人户口迁移到原户口所在地区路号入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二、离婚后可以经户口迁回原籍吗?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就是可以的:
1、离婚后,在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当事人的户口迁入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在父母的户籍所在地;
2、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证件及资料,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主任及当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对于结婚的时候将户口与配偶迁到一起的公民,如果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在原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以及户主都同意的前提之下,可以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户口迁移后,需要办理户口的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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