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以下情形不能享受带薪年假。
享受带薪年假前必须有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但是该工作时间不要求必须是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 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三)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果因为工作原因,带薪年假没休完有两个办法可以解决。
1、跨年度补休: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单位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2、支付年休假工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本年度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给员工放年假,这是国家所进行规定的。只要是员工在合适期间之内申请休带薪假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则需要进行批准。如果在这一年之中员工没有休年假的话,那么可以进申请跨年度补休,或者是有企业来支付年休假工资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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