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涉黑犯罪如何减刑?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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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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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刑法》规定涉黑犯罪应该遵守监狱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劳动改造,积极悔罪,就可以减刑了,因为根据我们国家《刑法》七十八条明确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如果存在重大立功表现,应该减刑。

根据《刑法》规定涉黑犯罪如何减刑?

一、根据《刑法》规定涉黑犯罪如何减刑?

在监狱内只要遵守监狱里的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劳动,认罪悔罪,可以认定为立功表现,就可报送法院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七十九条【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涉黑事实上是罪犯属性的一种,并不影响他的减刑幅度。同样的还有军警犯、涉恶犯等等。现在减刑假释制度有所变化,是从13年4月开始变的,减刑间隔期为8个月,每次最多会减刑一年。

二、减刑要满足哪些条件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二)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

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涉黑涉恶的案件在被定罪量刑之后,如果在监狱内部认真的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而且存在重大立功表现。也是可以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由法院决定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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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涉黑涉恶罪犯属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2、《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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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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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涉黑需要判多少年
[律师回复] 1.组织、领导的是七年以上量刑,积极参加的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其它参加的是三年以下量刑。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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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第七十九条【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服刑人员减刑新规定涉黑犯罪人员怎么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交罚金,会直接影响的判决。 罚金属于刑罚,必须履行。有履行能力不交罚金的,减刑从严把握。在司法实践中,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 但是根据我国刑法中减刑的条件来看,如果确实无能力缴纳罚金的,对于减刑却不会产生影响。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减刑的适用对象,只有刑罚种类的限制,而没有刑期长短和犯罪性质的限制。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受刑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 绝对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在刑罚执行期间,受刑人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如果有能力而拒不缴纳罚金,可以认定为没有悔过,不会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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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涉黑案件可以减刑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黑案件可以减刑,比如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的立功表现等,法律并没有专门规定过涉黑案件一定不能减刑。对于涉黑案件可以减刑吗这个问题将通过以下内容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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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涉黑犯头目不予减刑,会有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之一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 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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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犯罪人员不交罚金可以减刑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交罚金,会直接影响的判决。 罚金属于刑罚,必须履行。有履行能力不交罚金的,减刑从严把握。在司法实践中,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 但是根据我国刑法中减刑的条件来看,如果确实无能力缴纳罚金的,对于减刑却不会产生影响。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减刑的适用对象,只有刑罚种类的限制,而没有刑期长短和犯罪性质的限制。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受刑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 绝对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在刑罚执行期间,受刑人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如果有能力而拒不缴纳罚金,可以认定为没有悔过,不会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涉黑案能减刑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七十九条规定,【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规定,【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涉黑案能减刑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七十九条规定,【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规定,【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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