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公证文书的手续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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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强制执行公证文书的手续需要有借款双方需要持有身份证明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当天可以办完。强制执行公证可以免去一审以及二审的诉讼程序,直接进行执行程序,申请强制执行即可。
强制执行公证文书的手续有哪些?

一、强制执行公证文书的手续有哪些?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手续很简单,借款双方(如果有担保人,那担保人也要)带着身份证到公证处直接办理即可。办理的时间约需要一至两小时,视当事人的多少而定。当然,为了更好地规划自己的时间,去之前提前和公证员预约时间会更好,以免等候。

二、强制执行公证的优势

1、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免去一审二审程序,节约时间。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依据本条规定,如果借款合同有公证机关的强制执行公证,一旦对方欠钱不还,您就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出具强制执文书,就可以省掉一审和二审的程序,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了。

2、避免公告送达的问题。

如果您的借款合同做了强制执行公证,公证机关在合同中都会要求加上关于通知送达地址等条款,相应的各类公证文件只要送达相应地址就视为送达了。这一招对于对付跑路的欠款人特别有效。否则,如果要在一审和二审程序中送达已经跑路的或者故意不接收文书的被告(现在不少被告都采用这种手段),光两审程序中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和判决书

3、直接保全财产,节约维权成本。

因为强制执行公证是直接进入执行程序的,所以如果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由法院直接冻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否则,在诉讼过程中保全财产,还得向法院交纳财产保全费用,并提供与保全金额相当的担保物,往往也不是一笔小的数字。

4、有限排除异地管辖

强制执行公证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财产所在法院申请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您所在的地方有被执行人的财产,那么可以直接在当地法院申请执行了。否则,由于很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履行地点不明确,需由被告所在法院管辖。现在人们流动性很大,往往又没有直接证据表明经常居住地在哪里,很容易出现只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情形,经常费时又费力。

总的来说,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合同或者给付协议双方商定,如果有一方不按约定执行时,另一方可以享有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而作出的公证。公证处收到强制执行公证的申请后,符合规定则会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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