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于夫妻单方离婚可以吗?
法律上并没有单方离婚这一说法。从实践来说,单方离婚就是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与此相应,双方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都提出离婚。很多人觉得单方离婚特殊,是因为他们觉得单方离婚的话,法院会很难同意,因此单方离婚的条件也是与双方离婚不一样的。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如果夫妻双方确实没有了感情,没有了在一起生活下去的信心和想法,那么离婚其实对彼此都是有利的。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婚姻法才规定了,人们不仅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但是这并不是说离婚就是无条件的。因为很多夫妻可能只是一时的冲动决定离婚,因此法院一般不会立马准许夫妻离婚的请求,而是在经过调解、劝说等程序后,觉得夫妻感情复合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才会准许离婚。
二、《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离婚的具体处理情况,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相关事项的处理上,应当严格基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如果夫妻之间无法协商一致的,那么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起诉处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