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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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同时还需要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净资产,达到“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等条件,且申请的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其他相关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公司股份总额的确定以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资产额为依据,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有限公司净资产额;因关联交易和非正常因素引起的利润变化导致的净资产变动,原则上准予变更,但需出具相应的有效证明;涉及国有资产的,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变更的公司与母公司或并行子公司之间在人员、财务和资产方面应当达到独立运作,未达到“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的,必须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申请变更的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已办理原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与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手续。

(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且有上市请求的,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有限公司设立后最近一年进行过合并、分立、股权转让、资产置换、资产剥离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其股本总额、总资产、净资产及股东人数发生变化超过70%的,原则上需工商变更登记后满六个月。

(2)因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使股本发生变化超过50%的,应依法进行评估,以评估值作为参考依据;评估后的净资产与帐面审计净资产差距超过30%的,原则上不予变更;

(3)申请变更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占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70%.(4)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

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不得由一人兼任,董事会与经理层要减少交叉任职。

二、变更程序:

(一)有限公司向市体改办递交公司变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议决议等文件。

(二)市体改办经研究论证,对达到变更条件的有限公司同意其报送变更材料。

(三)有限公司向市体改办报送关于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请示。

(四)市体改办接到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请示后,在十日内对于具备条件的按程序代市政府办理有关审批事项。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在符合《公司法》的基础上,达到上述的具体要求,按照对应的变更程序,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就可以变更成对应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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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变更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知,有限责任公司变成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只有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才能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由2个以上、20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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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份有限公司怎样变更股权和股东
[律师回复]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法由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全部资金划分为均等的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组织形式。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做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其中,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则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权利交付给受让人。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经理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此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必须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的程序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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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变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需遵循如下的步骤: 1、董事会拟定公司整体变更方案 公司整体变更时,首先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出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将公司变更的目标、依据及其他技术性问题作出初步的规划和设计。 2、股东会作出决议 公司整体变更是公司的重大事宜,根据《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必须有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变更公司章程 变更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必须程序,公司章程的变更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查登记后,章程的变更才发生法律效力。 4、股份折换或募集 有限责任公司在修订公司章程后,应依据章程的规定将原股东的出资额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折合的股份总额应不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在将原股东的出资额全部折合成股份后,仍有增资必要的,经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但必须严格依照《公司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 5、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在上述步骤结束以后,董事会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整体变更的工作即告结束。 公司整体变更以后,应当进行公告。一般情况下,公告采取登报方式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2、《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3、《公司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变更后折合的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变更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变更步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变更流程:
事项内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变更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营业期限、变更实收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权、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出资方式、迁入、迁出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内资企业变为外资企业登记、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有限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许可方式为直接申请。条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变更住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新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公司住所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同区变更,营业执照拿到后,要在30天内到国税、地税办相应的变更地税变更,需带资料: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法人签字,盖公章,填一份就行了、房屋租凭合同复印件、房屋租凭发票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公章
7、工本费六元 以上资料均要A4纸。国税:拿着国税卡去办理初始化和登记,同时带上税务登记证副本。
准备材料: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法人签字,盖章)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房产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修订案。
5.指定委托书、代理人证件(法人签字,盖章)
6.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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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变更税务登记表(法人签字,盖章)
10.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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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可以变更为股份公司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有限公司可以变更为股份公司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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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变更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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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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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需经过:董事会拟定公司整体变更方案、股东大会表决、变更公司章程、股份折算或募集、申请变更登记、公告。公司性质的变更需经过表决通过才能进行,既是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行,更是为了保护公司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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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花名册能变更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花名册可以变更
另需注意的是,股权转让时股东名册应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否则将导致股东无法依据股东名册主张权利而产生的纠纷。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共同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相关资料:[万事捷财务]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6、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同意股权转让(包括标的、方式、价格等),股东权利义务的变更;
7、新、旧股东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包括转让标的、转让方式、价格、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8、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股东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原登记机关加盖印章);
9、登记机关认为应该提交的股权交割证明(如转帐凭证等);
10、新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
1、新或旧股东属全民企业的提交国资部门批准文件,属集体企业的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
2、有限公司收购股权的提交股东会同意收购的决议(收购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
1
3、新股东会决议,内容:确认股东的投资比例、金额,公司章程的修改,董事、监事等人员任免(如董事变动,需提交董事会决议重新选举董事长,进行人事分工)。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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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如何变更为股份公司
[律师回复] 对于有限公司如何变更为股份公司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由公司董事会制订股份制改造方案
按照《公司法》第46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中包括“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如需变更公司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则需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变更形式的方案。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公司法》第50条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此类公司如欲进行公司形式变更的,解释上应认为由执行董事制订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方案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因;
2、变更的法律依据;
3、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股本总额、组织机构、公司经营范围等;
4、原公司股东的出资额转换成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对应股份的安排;
5、股份制改造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6、具体经办人员和分工安排;
7、其他事项;
(二)由拟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订的股份制改造方案进行审议,对是否进行股份制改造作出决议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变更公司形式的事项,如果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三)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
根据《公司法》第164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应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以备审计。而按照《公司法》第95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定后,应当由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并以之作为最终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的依据。
(四)再次召开股东大会,根据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额确定各股东所占份额
按照《公司法》第83条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需要经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并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以之为限折合为实收股本总额。有限责任公司需确定各股东所占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并折合为变更后公司的相应股份份额。
(五)由公司聘请验资机构对股东出资进行检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按照《公司法》第89条的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由于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系由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净资产总额折合而来,因此,各股东所占股份系基于其所占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而定,因此虽然不需要股东再行认购股份,但是仍然需要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对股东的出资进行检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证实公司股东基于其在原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所折合到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份份额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六)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组织形式发生变更时,公司组织机构、股权转让等重要事项也可能发生相应的变化等等,因此,公司章程必然要作相应的修改。按照《公司法》第81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
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1
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召开创立大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等
《公司法》第89条规定,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八)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九)办理登记前置的行批程序
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2条的规定,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转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存在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的,则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前,需先办理前置行批程序。
(十)董事会在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系列文件,申请变更公司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规定,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原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而来,故不同于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设立登记程序,而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即依据《公司法》第92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构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司章程、验资证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住所证明等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十
一)换发营业执照,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银行账号等的变更登记手续
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9条的规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同时,依据该法第25条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而来的,则换发营业执照之日即为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新公司应凭换发的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等的变更登记。
经过上述,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即告完成。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花名册可以变更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花名册可以变更吗问题解答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花名册可以变更
另需注意的是,股权转让时股东名册应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否则将导致股东无法依据股东名册主张权利而产生的纠纷。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共同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相关资料:[万事捷财务]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6、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同意股权转让(包括标的、方式、价格等),股东权利义务的变更;
7、新、旧股东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包括转让标的、转让方式、价格、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8、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股东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原登记机关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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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股东会决议,内容:确认股东的投资比例、金额,公司章程的修改,董事、监事等人员任免(如董事变动,需提交董事会决议重新选举董事长,进行人事分工)。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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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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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司的股东会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因为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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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股权变更与股份变更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 股权转让是股东发生了变更,就是A股东的股份转让给跟公司不相干的人(或者转给了公司里的任何一个股东)。 股权变更是股东没有变动,只是股份发生了转变,假如公司有两个股东,A股东把三分之一的股份转给了B股东,这就是股份发生了变动。 二、股票转让和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1.股权转让与股票转让的区别:股权不同于股票,股权转让不征收流转税,这里对于企业和个人是一样的。 2.企业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投资成本和涉及的印花税,并入所得额。 3.个人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 4.个人转让债券和股票,不是转让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转让债券和股票,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按转让收入减去购入成本和涉及的相关税费,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个人所得税方面: 取得的股票股利,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分得的股息属于境内上市公司的,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属于非上市公司或境外公司的,按照税率20%征收。 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非上市公司或境外的股票,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6.对于企业所得税方面: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7.“符合条件”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益。该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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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变更股东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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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有限公司能怎么变更为股份公司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由公司董事会制订股份制改造方案
按照《公司法》第46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中包括“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如需变更公司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则需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变更形式的方案。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公司法》第50条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此类公司如欲进行公司形式变更的,解释上应认为由执行董事制订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方案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因;
2、变更的法律依据;
3、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股本总额、组织机构、公司经营范围等;
4、原公司股东的出资额转换成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对应股份的安排;
5、股份制改造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6、具体经办人员和分工安排;
7、其他事项;
(二)由拟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订的股份制改造方案进行审议,对是否进行股份制改造作出决议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变更公司形式的事项,如果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三)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
根据《公司法》第164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应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以备审计。而按照《公司法》第95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定后,应当由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并以之作为最终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的依据。
(四)再次召开股东大会,根据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额确定各股东所占份额
按照《公司法》第83条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需要经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并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以之为限折合为实收股本总额。有限责任公司需确定各股东所占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并折合为变更后公司的相应股份份额。
(五)由公司聘请验资机构对股东出资进行检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按照《公司法》第89条的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由于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系由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净资产总额折合而来,因此,各股东所占股份系基于其所占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而定,因此虽然不需要股东再行认购股份,但是仍然需要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对股东的出资进行检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证实公司股东基于其在原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所折合到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份份额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六)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组织形式发生变更时,公司组织机构、股权转让等重要事项也可能发生相应的变化等等,因此,公司章程必然要作相应的修改。按照《公司法》第81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
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1
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召开创立大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等
《公司法》第89条规定,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八)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九)办理登记前置的行批程序
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2条的规定,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转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存在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的,则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前,需先办理前置行批程序。
(十)董事会在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系列文件,申请变更公司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规定,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原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而来,故不同于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设立登记程序,而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即依据《公司法》第92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构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司章程、验资证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住所证明等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十
一)换发营业执照,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银行账号等的变更登记手续
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9条的规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同时,依据该法第25条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而来的,则换发营业执照之日即为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新公司应凭换发的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等的变更登记。
经过上述,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即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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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回复]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需遵循如下的步骤:
1、董事会拟定公司整体变更方案
公司整体变更时,首先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出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将公司变更的目标、依据及其他技术性问题作出初步的规划和设计。公司变更方案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变更后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变更的规定和条件;
(3)将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的投资份额转换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方式和依据;
(4)变更公司章程的声明;
(5)有关公司变更的其他条款。
2、股东会作出决议
公司整体变更是公司的重大事宜,根据《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必须有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变更公司章程
变更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必须程序,《公司法》第44条把公司章程的变更规定为公司特别决议事项,即公司章程的变更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查登记后,章程的变更才发生法律效力。
4、股份折换或募集
有限责任公司在修订公司章程后,应依据章程的规定将原股东的出资额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折合的股份总额应不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在将原股东的出资额全部折合成股份后,仍有增资必要的,经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但必须严格依照《公司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
5、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在上述步骤结束以后,董事会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整体变更的工作即告结束。
6、公告
公司整体变更以后,应当进行公告。公告方式依有关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公告采取登报方式公布。
我有个同学他在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最近他们公司想要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请问如何使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回复] (一)《公司法》第9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公司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
(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不得高于公司的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当依照《公司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
(三)《公司法》第9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
(一)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获得批准;
(二)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四)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
(五)创立大会结束后的30天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六)在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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