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任何人都被允许自辩的,这是我们法律所允许的,但是当前这个时代请律师是一种形势,这里面是有原因的。
一是律师毕竟是专业人士,他们毕竟比我们自己更懂法律,当然自己如果是律师除外,所以让他们为辩解更胜任。二是现在都要求法律公正,如果没有律师的话(这一般是针对刑事案件),有司法不公开,不公正的嫌疑。有一种常说的话叫:“有权力保持沉默,有权力请律师作证人。”三是就象我在上面说的这已经是一种形势,法院一般都会要求请律师的,当然民事案件就没有这么严重,我们现在追求的是和谐社会,所以现在的民事案件更强调调解。
二、怎样打官司?
要告状首先必须搞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一)能不能告别人,就是说有无原告的资格或者说与所争议的纠纷有无直接利害关系。民事诉讼必须由原告主动提起,如果当事人不提起诉讼,法院就不予理会,不主动地加以干预,也就是不告不理,民不告官不管。民事诉讼的受理以原告的自愿和起诉为前提的,而原告要提起诉讼就必须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要告谁。也就是告的对象是谁,被告是谁。告状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是指被告确实存在当然这里所指的被告,可能确实是被告,也可能不会是被告,但至少必须有一个是被告,否则原告就要承担告错了的法律责任。
(三)以什么理由告别人。也就是说要搞清楚告的案由是什么,或者说打的是什么官司,因为不同的案由所适用的法律是不一样的,如同样是购买商品,有的会以买卖合同为由提起诉讼,有的则会以侵犯消费者权益为由提起诉讼。
(四)通过告状要达到什么目的。这其中包括诉讼请求是什么?就是说通过告状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比如,请求解除婚姻关系、请求履行合同、请求赔偿。
(五)凭什么告。这里所要讲的就是提起诉讼的证据。说别人侵权,就得出示有何种权利,别人侵犯了什么权利,以什么方式侵犯权利,以何种行为侵犯的权利,侵犯权利给造成什么后果,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之间有何因果关系。
(六)告状要找对门。这就是为了解决到哪里告的问题。首先要告状,那么所告的事必须是属人民法院主管的事,民事纠纷种类繁多,数量巨大,诉讼并非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唯一途径,除诉讼外,还有人民调解、仲裁等。
打官司不请律师也是可以的。请律师的目的主要是增加胜诉几率,也能践行司法公正的原则。打官司要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明确与诉讼有关的要素,通过合法合理程序使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正当和必要的维护。能调解协商解决的,则可以不经过诉讼手段而优先适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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