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出了交通事故,必须按照实际的情况,然后作出不同的处理。有人身伤亡的,就必须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报警;没有人身伤亡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应当报警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出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以下情形来处理的:
1、交通事故有造成人身伤亡的,双方当事人都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然后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交警处理;
2、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然后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并且可以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当立即撤离现场,然后协商处理;
3、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同时双方对交通事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不能立即撤离现场的,当事人也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最后由交警处理。
综上所述,出了交通事故后,双方都应当立即停车,然后查看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有造成人身伤亡的,必须马上救助受伤人员,然后报警,由交警处理;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双方就可以达成协议 ,双方直接协商处理,达不成协议的,就只能报警,然后由交警按照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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