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生产销售假药罪是什么危险犯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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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危险犯,因为生产销售假药会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只要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则会判定该行为人为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较轻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通常生产销售假药罪是什么危险犯

一、通常生产销售假药罪是什么危险犯

生产销售假药属于危险犯。

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危险犯罪,生产、销售假药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对人的生命健康构成严重的威胁。

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

生产销售劣药罪属于实害犯,行为人生产销售劣药导致了他人身体健康严重受损,才能够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

(一)概念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二)特征

1、犯罪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34条的规定,所谓劣药是指:

(1)药品成分的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的;

(2)超过有效期的;

(3)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认定区分生产、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关键在于两点:

一是犯罪对象不同,一为假药;一为劣药;

二是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

生产销售劣药罪属于实害犯,行为人生产销售劣药导致了他人身体健康严重受损,才能够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然而生产销售假药属于危险犯,只要生产销售假药足够达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程度,就会够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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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是危险犯吗?
生产销售假药是危险犯。生产、销售假药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对人的生命健康构成严重的威胁。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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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您好,我朋友现在在一家药品厂里面销售假药,我朋友专门负责假药的销售,现在有人用了假药之后死亡了,我朋友销售假药被起诉到法院,销售假药罪抽象危险犯怎么判
[律师回复] 分金额处罚。对生产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制假贩假行为;根据其违法情节、性质、事实和社会危害后果等情况;作出了轻微、较轻、一般、较重、严重5个等级的处罚规定。
对货值金额20万元以上、违法行为持续18个月以上;被质监执法部门一年内两次处罚后又违法;且产品全部或大部分已经出厂、销售、经营性使用而拒不追回等情况;实施严重处罚。
对法律法规规定 “逾期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执法部门必须先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才能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拓展资料
这6种不予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具体情况是: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
3.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4.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5.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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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伟哥是销售假药罪?
销售假伟哥是销售假药罪的,因为伟哥也是属于药品的一种,销售假药罪是我国严格禁止的一种行为,当事人本来性标准会根据其具体的涉案金额和社会影响进行判断,当事人是一定会负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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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哥哥为了赚钱,就在药房内开始大量销售假药了,已经卖出去很多了,都是对人身体有害的,现在不想要如此做了,想去中止了,那么销售假药罪犯罪中止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一、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经营罪有什么区别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理解
  第一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没有违反国家规定,而只是违反了比国家规定位阶低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二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但该国家规定未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并且刑事司法解释也未将该行为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三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并且该国家规定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但刑事司法解释未将该行为明确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比如无照经营行为。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
  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构成特征
  
(一)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三)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根据《刑法》第141条和第15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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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伟哥是销售假药罪?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销售假伟哥是销售假药罪?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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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您好,我叔叔和他的朋友现在合伙创业的时候,注册一个医药公司,发现医药的成本太高了赚不了钱,我叔叔现在决定销售伪劣药品,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具体危险犯吗
[律师回复]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区分生产、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关键在于两点:一是犯罪对象不同,一为假药,一为劣药;二是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
处罚编辑
根据刑法第142、150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问题的解释》 [3] ,犯本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认定标准编辑
本罪与过失销售劣药的界限
由于目前劣药在市场中大量存在,以及销售主体的多元化,所以因为缺乏药品专业知识和疏忽大意而造成的过失销售劣药的情况也相当普遍,但销售劣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所以,过失销售劣药即使造成了严危害结果,也不构成犯罪。
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存在从属关系,因而易于混淆。但两罪在犯罪客体、犯罪对象以及认定标准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生产、销售劣药,如果对人体健康未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但如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149的规定,应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生产、销售劣药,既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销售金额又在5万元以上,对此情况,应按照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原则处理,即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二者除犯罪主体不同外,在客观方面也有所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在客观上有生产、销售行为;而诈骗罪的行为人利用欺骗的手段,把根本不具有药品效能的物品当作药品诈骗钱财,甚至不考虑其外观和包装。
本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
两罪的区别在于:第
一,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犯罪对象是劣药;后者犯罪对象是假药。第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认定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只要有“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状态就能成立;生产、销售劣药罪则须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才能成立。
量刑标准编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司法解释编辑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 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15日起施行]:
第二条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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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防制药是销售假药罪吗?
销售防制药并不是销售假药,假药是相对药品实质性危害来说的,具有有毒有害成分,销售可能会损害公民的健康权,虽然仿制药是模仿专利药,一般没有损害,可能会有疗效,但仿制药在我国并未取得进口药品批准文号,所以不准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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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销售假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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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客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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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主体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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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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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吗?
我国销售假药罪不是危险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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