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二胎产假规定2024年是多长时间

最新修订 | 2024-09-15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8人
专家导读 在山东生育二胎的产假也是158天,山东省政府部门没有特别延长二胎的产假时间,生育二胎或者是生育第一个孩子时,男方能够享受到的陪产假的时间都是7天。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生育多胞胎或者遇有难产这种特殊情况,产假应当予以延长。
山东省二胎产假规定2024年是多长时间

一、山东省二胎产假规定是多长时间?

山东省二胎产假是158天。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二、生育二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三、产假期间辞退职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见,政府鼓励生育二胎,但不代表必须要延长二胎产假时间,总的来说,现在全国范围内对二胎的产假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但是,各地对二胎都针对性地出台了一些优惠性政策。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山东省二胎产假规定2024年是多长时间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2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8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2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4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5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5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5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5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3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0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4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2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山东单独二胎产假多少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修订后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60天。即产妇都将享受最少“98+60”即158天产假。
10w+浏览
山东省2021年三胎政策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各地政策有差异,请咨询当地的计生办,普通是需要申请的,私自生要罚款的。
目前,国家放开了全面二胎政策,虽然国内的生育率依然不如预期,从目前的数据来看,放开三胎是早晚的事儿,不过,现在,政策仍未有松动的意思,所以,目前来讲,生育三胎还是违法的,孩子生下来,一般还是要按照2.5至3倍于当地居民年均纯收入的标准来罚款的。不过,只要你符合下面这些条件,还是可以合法生育三胎的:
1明确特殊情况再生育政策
据 新修订的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作出细化和明确,并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
2六种情形可生育三孩或以上子女
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其中明确了六种符合条件的情形,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2延长合法生育奖励假期,增加产假60天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这一条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符合规定的再生育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 60 天的相关奖励。这一幅度与此前规定的晚育假幅度相同。
根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也就是说,今后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的生育,不论是一孩还是二孩,产妇都有望享受最少“9860”即158天产假。
此外,关于婚假,现行条例中“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的内容被删除。
4生一孩二孩实行免费登记,生三孩及以上实行生育审批
当前,生育 第一个、 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再实行审批。再生育子女继续实行生育审批制度。再生育申请受理机关,由原来的女方户籍所在地扩大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同时减少了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的证件和证明。
5原有的独生子女父母仍享受以下奖励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五)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山东省三胎政策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规定是,不符合国家和山东省计生政策生育三孩子女的,当事人需要缴纳以所在地区上一年人均年收入为基数,双方当事人子女人数之和为倍数的社会抚养费。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九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生育
第一个、
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六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夫妻双方分别处以五千元罚款。  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八条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广东省二胎陪产假有工资吗?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10w+浏览
我表姐现在嫁人了,是嫁到了山东省,在山东省工作的时候发现怀孕了,山东一胎生育津贴领几个月?
[律师回复]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产假工资
  有生育保险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以上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无生育保险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注意事项
  
1、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的晚育奖励假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其晚育奖励假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男职工单位负责补足。
  申请条件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2016年《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规定生育的女职工
  申请材料
  女职工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 这就是山东一胎生育津贴领几个月的解答,谢谢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0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山东省三胎交多少社会抚养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在世界上属于一个人口大国,为了控制人口的急剧增加,制定了计划生育政策。虽然国家现在对二胎政策比较开放,但是如果有三胎的话,还是需要向国家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各地级再交社会抚养费的时候,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征收,那么山东省三胎交多少社会抚养费呢山东省人民可以参照以下资料作为了解。
一、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经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2014年1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并通过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山东省三胎交多少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
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
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山东省农村超生三胎罚款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符合国家和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前提下,可以在生育完毕二孩之后再次申请生育一位子女。
  如果没有事先办理三孩准生证生育子女,就属于违反计生政策的超生,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
  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度规定各地规定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规定为准。
  例如:湖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度规定是,不符合计生政策多生育一位子女的,当事人需缴纳本地上年人均年收入2--6倍的社会抚养费。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禁止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病残婴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前款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
  第三十七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经责令限期终止妊娠未及时终止妊娠的,应当从重征收;重婚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 (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山东二胎产假多少天2024新规定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山东二胎产假多少天新规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山东省2020年的三胎政策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各地政策有差异,请咨询当地的计生办,普通是需要申请的,私自生要罚款的。
目前,国家放开了全面二胎政策,虽然国内的生育率依然不如预期,从目前的数据来看,放开三胎是早晚的事儿,不过,现在,政策仍未有松动的意思,所以,目前来讲,生育三胎还是违法的,孩子生下来,一般还是要按照2.5至3倍于当地居民年均纯收入的标准来罚款的。不过,只要你符合下面这些条件,还是可以合法生育三胎的:
1明确特殊情况再生育政策
据 新修订的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作出细化和明确,并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
2六种情形可生育三孩或以上子女
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其中明确了六种符合条件的情形,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2延长合法生育奖励假期,增加产假60天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这一条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符合规定的再生育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 60 天的相关奖励。这一幅度与此前规定的晚育假幅度相同。
根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也就是说,今后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的生育,不论是一孩还是二孩,产妇都有望享受最少“9860”即158天产假。
此外,关于婚假,现行条例中“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的内容被删除。
4生一孩二孩实行免费登记,生三孩及以上实行生育审批
当前,生育 第一个、 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再实行审批。再生育子女继续实行生育审批制度。再生育申请受理机关,由原来的女方户籍所在地扩大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同时减少了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的证件和证明。
5原有的独生子女父母仍享受以下奖励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五)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0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山东省农村超生三胎罚款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符合国家和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前提下,可以在生育完毕二孩之后再次申请生育一位子女。
  如果没有事先办理三孩准生证生育子女,就属于违反计生政策的超生,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
  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度规定各地规定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规定为准。
  例如:湖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度规定是,不符合计生政策多生育一位子女的,当事人需缴纳本地上年人均年收入2--6倍的社会抚养费。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禁止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病残婴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前款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
  第三十七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经责令限期终止妊娠未及时终止妊娠的,应当从重征收;重婚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 (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山东省2020年第三胎是否还要罚款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各地政策有差异,请咨询当地的计生办,普通是需要申请的,私自生要罚款的。
目前,国家放开了全面二胎政策,虽然国内的生育率依然不如预期,从目前的数据来看,放开三胎是早晚的事儿,不过,现在,政策仍未有松动的意思,所以,目前来讲,生育三胎还是违法的,孩子生下来,一般还是要按照2.5至3倍于当地居民年均纯收入的标准来罚款的。不过,只要你符合下面这些条件,还是可以合法生育三胎的:
1明确特殊情况再生育政策
据 新修订的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作出细化和明确,并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
2六种情形可生育三孩或以上子女
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其中明确了六种符合条件的情形,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2延长合法生育奖励假期,增加产假60天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这一条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符合规定的再生育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 60 天的相关奖励。这一幅度与此前规定的晚育假幅度相同。
根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也就是说,今后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的生育,不论是一孩还是二孩,产妇都有望享受最少“9860”即158天产假。
此外,关于婚假,现行条例中“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的内容被删除。
4生一孩二孩实行免费登记,生三孩及以上实行生育审批
当前,生育 第一个、 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再实行审批。再生育子女继续实行生育审批制度。再生育申请受理机关,由原来的女方户籍所在地扩大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同时减少了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的证件和证明。
5原有的独生子女父母仍享受以下奖励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五)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山东省农村超生三胎罚款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符合国家和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前提下,可以在生育完毕二孩之后再次申请生育一位子女。
  如果没有事先办理三孩准生证生育子女,就属于违反计生政策的超生,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
  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度规定各地规定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规定为准。
  例如:湖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度规定是,不符合计生政策多生育一位子女的,当事人需缴纳本地上年人均年收入2--6倍的社会抚养费。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禁止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病残婴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前款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
  第三十七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经责令限期终止妊娠未及时终止妊娠的,应当从重征收;重婚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 (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山东省婚假丧假多少天
山东地区新人结婚可享三日婚假,异地工作者另享路程假。若在探亲期间结婚,则无需额外休假。婚假由雇主支付全额工资,既体现对劳动者的精神关怀,也彰显政府对劳动者福利政策的重视和保障。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山东省三胎需要交多少社会抚养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在世界上属于一个人口大国,为了控制人口的急剧增加,制定了计划生育政策。虽然国家现在对二胎政策比较开放,但是如果有三胎的话,还是需要向国家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各地级再交社会抚养费的时候,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征收,那么山东省三胎交多少社会抚养费呢山东省人民可以参照以下资料作为了解。
一、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经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2014年1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并通过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山东省三胎交多少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
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
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山东省临沂市三胎超生罚款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符合国家和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前提下,可以在生育完毕二孩之后再次申请生育一位子女。
  如果没有事先办理三孩准生证生育子女,就属于违反计生政策的超生,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名义罚款。
  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度规定各地规定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规定为准。
  例如:湖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额度规定是,不符合计生政策多生育一位子女的,当事人需缴纳本地上年人均年收入2--6倍的社会抚养费。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禁止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病残婴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前款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
  第三十七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经责令限期终止妊娠未及时终止妊娠的,应当从重征收;重婚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 (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山西省生育二胎有哪些条件?
计划生育政策试点、科学研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批准其再生育一个子女。
10w+浏览
我表姐现在在广东工作,现在查出怀孕了,已经有2个孩子了,山东省三胎最新政策是什么内容呢?是怎么规定的呢?
[律师回复] 根据2016年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山东三胎超生罚款2018最新标准详见下文: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夫妻双方分别处以五千元罚款。
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八条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九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节假福利 > 产假 > 山东省二胎产假规定2024年是多长时间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