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高空抛物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8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故意高空抛物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如果是为了伤害他人而实施的故意犯罪行为,那么是可以按照故意杀人罪来进行判决处理的,否则是可以按照高空抛物罪来判决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故意高空抛物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吗?

一、 故意高空抛物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吗?

故意高空抛物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对于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罚。

二、《民法典》对于高空抛物的规定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故意高空抛物的行为,显然是属于实际了故意的犯罪行为,具体的判决结果是需要基于造成的违法事实来进行认定,司法机关可以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取证,达到了严重情节的就是需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的,不存在故意行为的也需要追究有关民事责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故意高空抛物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吗?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0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3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1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8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4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2****0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2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7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6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5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6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故意高空抛物按杀人罪论处吗?
故意高空抛物是否按杀人罪论处,要根据高空抛物的犯罪动机而定,如果是为了伤害他人而实施的故意犯罪行为,那么是可以按照故意杀人罪来进行判决处理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故意高空抛物可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吗
故意高空抛物可以故意杀人罪论处。高空坠物在没有给他人带来生命危害的情况下,一般会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危及他人的性命,不但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以判处故意伤害罪或者是故意杀人罪。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高空抛物砸车物业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方面是没有直接责任,但是可能需要承担次要责任,需要物业方面加强这方面的工作。高空坠物一楼有着责任。
关于高空坠物的侵权法律责任,我国主要遵循公平责任原则。一方面,公平责任原则保护了受害人——被高空坠物砸伤砸死,无法获得任何赔偿,只能认命,显然不公平,不符合民众对法律的期望。
另一方面,该原则要求社区居民对其他人的行为进行监督,找不到责任人时,共同负责,有助于社区共同体的形成,也有助于预防高空抛物的发生。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首先,高空抛物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包括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和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两种行为,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法律为了保护受害人,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高空抛物故意杀人罪论处可以吗?
高空抛物故意杀人罪论处是可以的,如果犯罪分子通过高空抛物的行为对他人实施故意伤害,并造成人员死亡的,是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故意杀人的事实后果来认定。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故意高空抛物可按杀人罪论处吗?
故意高空抛物可按杀人罪论处,涉及到犯罪分子利用高空抛物的行为来对他人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并造成他人死亡的犯罪事实后果,那么就是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高空抛物侵权的定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高空抛物侵权的定义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新闻侵权,则是指行为人通过新闻媒体(包括通讯社、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公共新闻网站等,下同)向社会公众传播不真实的情况,或情况虽然真实但属于法律禁止传播的事项,从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民事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法律后果的行为和事实。主要表现为对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著作权的侵害。名誉是指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形象、性格等方面的社会评价。新闻以虚假或攻击性的内容指责公民有不道德或违法行为,损害其名声,就构成对该公民的名誉权的侵害。未经本人同意,新闻对个人私生活的报道,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新闻单位没有征得稿件作者同意,擅自删改文字内容而造成差错,或改变表达方式发表,也属侵权行为。同时,报刊私自将稿件转交其他报刊发表而又没有征得作者同意,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新闻报导侵权的行为主要包括新闻报导失实、新闻报道评论不当、未经核实转载其它媒体报道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故意高空抛物最高将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吗
出台的法规来看,故意高空抛物最高是将以故意杀人罪论处的。只要这个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会构成故意杀人罪,而这个故意高空抛物的话也算是这个故意杀人的行为之一,物体从高空抛下是会致人重伤甚至死亡的。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若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则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害人的,由可能加害者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七条抛掷坠落物品致害责任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
(一)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二)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罪定罪处罚。
(三)依法从重惩治高空抛物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多次实施的
(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高空坠物 > 故意高空抛物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