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提前还款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借款合同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否要支付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如果要收取的话,那么所存在的违约金额也会比较小,而且这笔违约金额也必须要在合同中注明;具体的也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
借款合同提前还款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一、借款合同提前还款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借款合同提前还款是否要存在违约金那么就需要看合同的约定。

在选择提前还款时,一般会支付一笔手续费,也称为“罚息”或“违约金”,一般在合同里面会写明。

各家银行手续费差异较大。有的银行可以不收手续费,而有的银行则需要收实际还款额1~3个月的利息,甚至有的银行需要收取实际还款额3%的手续费。

二、哪些情况不宜提前还贷

五种情况则不宜提前还贷:

1、基准利率享受七折至八点五折之间的购房者没有这个必要,由于已享利率优惠,即便利率调整前后月供之差也不会超过百元,因此不需要提前还贷。

2、等额本金还款期已过1/3的购房者也没有必要,因为等额本金开始还的钱比较多,后来越来越少。这部分人已将大额的钱还完了,剩下小额的贷款,即便涨了利率,利息也不是太多。

3、等额本息还款已到中期的购房者也不宜提前还贷,因为这部分客户已经还了大部分的利息,所以提前还贷的意义不大。

4、是投资收益高于贷款利率的投资人士不适合提前还贷。比如短期内有收益项目可投资的人群,如果这时候将钱都还给了银行,将白白丧失了赚钱的机会。

5、是不久后还需要银行贷款的购房人,现在若把钱一下子还给了银行,等再去银行申办贷款时,基准利率有可能会上浮10%到30%,甚至更高。

三、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款合同提前还款也是属于一种违约的行为,只要在合同中约定有提前还款会承担违约金,那么对于违约方就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如果未约定的话,那么就不用进行承担,所以,不同的情形作不同的处理,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0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款合同提前还款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一键咨询
  • 157****84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6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4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7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1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6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2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1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3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58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1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8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0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1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借款合同提前还款支付违约金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借款合同提前还款支付违约金吗,对借款合同的最新规定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提前退租违约金要如何支付
[律师回复] 对于提前退租违约金要如何支付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提前退租违约金要怎么支付
1,约定违约金,要以双方协议以准,最多不可超过造成损失的30%。
2,没有约定的,依照提前退房开始到结束的房租费损失。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
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
二、违约金的种类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34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未签订服务期约定提前要支付违约金吗
[律师回复] 对于未签订服务期约定提前要支付违约金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个深冬的傍晚,甲发现了一条走失的牛,将其关在自家牛栏中,等待失主前来认领。当晚,狂降大雪。大雪压塌了牛栏,将牛压死。第二天,甲请人将牛屠宰,花去屠宰费50元。牛皮牛肉共卖得价款500元。该牛价值1000元。后牛主乙知道此事,要求甲返还牛款1000元。为此发生纠纷。
甲应向乙返还多少钱为什么
本案涉及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问题。
依《民法总则》的规定,甲与乙之间形成不当得利,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甲为不当得利之债中的利益取得人,乙为利益所有人,甲对乙负有返还不当得利之债的义务。
本题的关键在于返还利益的范围。依据民法理论,在返还利益的范围上,应区分善意和恶意:如果利益取得人在取得利益时不知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根据的,即利益取得人为善意受益人时,利益所有人所受损失大于利益取得人取得的利益的,以所受利益范围为限返还利益,如利益不存在,则不予返还,如利益取得人所受利益大于利益所有人所受损失,返还利益以利益所有人所受损失为限予以返还,以体现法律的宽容。但在利益取得人为恶意的情况下,则所受利益小于所受损失的,以所受损失为限予以返还,如所受利益大于所受损失的,则以所受利益为限予以返还。
本案中,甲为善意的利益取得人,牛的死亡,是不可抗力造成的,甲对此不存在过失,因此,甲返还不当得利应以现存利益为限,而不是该物的原有利益。本案中,甲仅得利450元,故应以450元为限返还不当得利。
①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②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利益获得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受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款合同提前还款支付违约金吗
签完借款合同后提前还款通常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以借款合同的约定为准,意思是借款合同可以约定提前还款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借款人也只需要按照实际借款时间付利息。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二房东提前搬走,违约金怎么支付?
[律师回复] 就目前房屋租赁市场的情况而言,“二房东”的存在已经属于普遍现象。对于刚刚走出校园的毕业生们和初入社会工作的年轻人来说,会不知道如何识别“二房东”以及判断转租房屋可能存在的风险。我在这里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解答。
如何识别对方是否是“二房东”呢:
1.可以直接询问对方并要求其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
2.可以向物管求证核实其是否是业主。
如果对方是“二房东”,可能存在哪些风险呢:
1.如果房主没有同意或者禁止“二房东”转租房屋,那么可能发生房主要求我们搬出房屋的情况;
2.如果“二房东”与我们的转租合同期限超过了其与房主的租赁合同期限的,那么也可能发生房主要求我们搬出房屋的情况;
3.交给“二房东”的保证金或者预付的租金可能存在拿不回来的风险;
4.如果“二房东”存在损毁房屋或者房屋内物品或者转移房屋内物品的情况,而我们又无法排除与我们的关系的话,那么可能会发生赔偿纠纷。
因此,在租房时建议核实对方是房主本人还是“二房东”,如果是“二房东”,则需要确认房主是否同意其转租房屋,查看其与房主的租赁合同以及房屋交接清单等,并复印“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34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违约金的支付条件是什么,违约金的支付条件
[律师回复]
一、违约金的支付条件是什么合同违约是指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不履行合同主要原因有三点,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知识局限、对主要条款重视不够,合同执法偏宽客观上纵容了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的违约有损于合同的严肃性,不利于保证交易安全。支付违约金的条件一般为一方当事人或者是双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虽有违约事实,但其对违约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则不承担违约责任,过错责任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也有弊端,增加守约方举证的困难,增加了认定事实的难度,适用它有很大的随意性,因违约发生的纠纷,违约方违约过错程度很难有一个准确的量化标准按过错大小的划分实际上为审判人员主观确定带来较大的随意性,也不能排除人情关系对过错责任认定使其更大程度上的随意性。另外,只要查明当事人确没有履行合同的事实,只要排除了不可抗力的外在原因,即可认定当事人的违约成立,不需要有反复举证从过错原则到无过错原则是合同法制度的重大改革。
二、违约金数额如何计算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综上,是关于“违约金的支付条件是什么”以及“违约金数额如何计算”的有关违约金的知识,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其实,为了避免纠纷,法律对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者是过低的处理,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您在遇到违约金纠纷时,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去有效处理。如果您自己处理不了,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住房贷款提前还款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利用住房贷款提前还款不一定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住房贷款提前还款需要支付违约金吗,与当初建立借贷关系的时候签署的贷款合同有关。若是在合同之中没有明确约定提前还款需要支付违约金,那么一般不需要支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贷款合同提前还款还需支付违约金吗?
贷款合同提前还款提示还款会有部分罚息,具体要看当时银行及整个货币市场的情况,也有没罚息的。借款人提前还贷,直接导致银行的利息收入减少,银行为此所支付的人力物力也因此增加,因而银行一般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以适当补偿损失。具体看都是协定的情况。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房东提前支付违约金,房东能否提出解除合同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有种意见认为:该条所规定的是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也属于法定解除权。
委托合同的当事人不能以约定排除合同任意解除权。委托合同中的这类约定因其违反《合同法》第410条的规定而无效。理由是:拾同勘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该条第5项实际上是指法律另外规定法定解除权的情形,而《合同法》第410条恰恰是对委托合同当事人合同任意解除权的另外规定,属于第94条第5项规定的当事人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从拾同淤第410条的条文表述来看,如果认为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排除蛋合同法》第410条的适用,那么《合同法》第410条应增设除外条款“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未作此规定,表明立法禁止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排除第410条的适用。因此,如果委托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只负赔偿对方损失之责,不承担违约责任。同任意解除权的另外规定,属于第94条第5项规定的当事人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从拾同淤第410条的条文表述来看,如果认为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排除蛋合同法》第410条的适用,那么《合同法》第410条应增设除外条款“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未作此规定,表明立法禁止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排除第410条的适用。因此,如果委托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只负赔偿对方损失之责,不承担违约责任。
法定解除与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是不同的概念。法定解除不是依法自动解除,是否解除还要看权利人是否行使法定解除权。《合同法》第94条和第40条只是规定“当享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解除合同。可见,法定解除权的行使由权利人决定,因此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可以通过约定排除。即使约定不得解除合同明显对一方当事人不公平,该条款也并非是无效条款,而只是显失公平条款,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条款。《合同法》第40条并不是强制性条款,该条只是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可以”的含义是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合同。这种排除解除权的合意,在《合同法》第410条的授权范围内,并不违反法律。在本案中,委托合同当事人约定如果如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违法法律规定。该约定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丁某作为委托人单方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提前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
如果员工在离职之前就已经提前了一个月(如果是在试用期,提前三天就可以)向单位提交了书面的离职申请,或者该员工和所在的单位进行协商以后得到了单位的认可,又或者该员工所在的单位有违反法律的情况的,该当事人都可以提前进行离职。如果所在的单位故意刁难该员工不让这个员工离职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律师回复]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案情简介】
约定好的50万元工资借款变成了借款人堵窟窿的救命钱,出借人胡女士急了。于是,在合同期内,胡女士以借款人周某违约为由,双方对簿公堂。5月6日,城关区对外公布了该案一审判决:周某给付本金、利息、胡女士的律师费及案件受理费共计486053元;胡女士对周某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其他诉请。
1月9日,胡女士以借款形式向周某提供资金50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期限3个月,自即日起至4月9日止,利率为每月4分。双方在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特别强调: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即构成违约。发生违约情况,胡女士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计收罚息和复利,要求借款人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等。
合同签订后,胡女士于当日转款44万元。周某向胡女士出具借据,该借据载明:“兹有借款人周某借到出借人胡女士现金50万元,月利4分,利息共计6万元整……全部本息于4月9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后周某以其所有的位于七里河区西站西路一处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在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但之后,胡女士发现,周某在取得借款后,挪作他用,并拒绝接受其对该笔款项的监督。
基于此,胡女士遂根据双方的约定要求周某立即提前偿还全部借款。
【法律解读】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4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律师回复]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案情简介】
约定好的50万元工资借款变成了借款人堵窟窿的救命钱,出借人胡女士急了。于是,在合同期内,胡女士以借款人周某违约为由,双方对簿公堂。5月6日,城关区对外公布了该案一审判决:周某给付本金、利息、胡女士的律师费及案件受理费共计486053元;胡女士对周某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其他诉请。
1月9日,胡女士以借款形式向周某提供资金50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期限3个月,自即日起至4月9日止,利率为每月4分。双方在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特别强调: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即构成违约。发生违约情况,胡女士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计收罚息和复利,要求借款人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等。
合同签订后,胡女士于当日转款44万元。周某向胡女士出具借据,该借据载明:“兹有借款人周某借到出借人胡女士现金50万元,月利4分,利息共计6万元整……全部本息于4月9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后周某以其所有的位于七里河区西站西路一处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在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但之后,胡女士发现,周某在取得借款后,挪作他用,并拒绝接受其对该笔款项的监督。
基于此,胡女士遂根据双方的约定要求周某立即提前偿还全部借款。
【法律解读】
根本违约是否可以支付违约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根本违约是否可以支付违约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根本违约后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并支付违约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也就是说,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免除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作为守约方在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当然还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合同已经履行不能。
二、根本违约的情形
(一)迟延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迟延履行并非必然发生根本违约,但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要地位时,则迟延履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对于并非特别强调履行期的合同,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只要迟延方当事人未在允许的额外期限届满前履行合同,亦可以此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二)履行不能场合的根本违约依大陆法系传统见解,履行不能得分为原始不能与事后不能,区分当事人是否有可归责性而分别可能发生合同无效或债务不履行责任。在当事人具有可归责性的场合,具有可归责性的当事人要承担履行不能之责任,又由于履行不能已使合同的整个目的落空,这种违约行为无疑应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自得解除合同。
(三)不完全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在不完全履行场合,通常债务人已履行给付义务,只不过是由于履行义务不完全,或者是由于附随义务的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此种场合通常是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解决:如果因违反附随义务而造成扩大的损害,即造成了债权人人身或其他财产(固有利益)的损害,则会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问题,此时能否作为根本违约则是一个问题。笔者以为检验的标准仍然要看是否因此而使债权人的合同目的落空,无法简单地一概而论在债权人合同目的落空场合,或者说危及作为合同关系之基础的信赖关系时,则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否则即不能作为根本违约。
(四)先期违约场合的根本违约在先期违约场合,如债务人已先期明确表示届时不履行合同,此时即可以不待履行期的到来,以其拒绝履行作为根本违约,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如果债务人没有明示拒绝履行,但由于债务人的信用状况恶化而致履行不可期待,此时的合同目的也就无法期待能够实现,自然也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房东愿意支付违约金能否提前解除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东愿意支付违约金能否提前解除合同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有种意见认为:该条所规定的是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也属于法定解除权。
委托合同的当事人不能以约定排除合同任意解除权。委托合同中的这类约定因其违反《合同法》第410条的规定而无效。理由是:拾同勘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该条第5项实际上是指法律另外规定法定解除权的情形,而《合同法》第410条恰恰是对委托合同当事人合同任意解除权的另外规定,属于第94条第5项规定的当事人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从拾同淤第410条的条文表述来看,如果认为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排除蛋合同法》第410条的适用,那么《合同法》第410条应增设除外条款“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未作此规定,表明立法禁止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排除第410条的适用。因此,如果委托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只负赔偿对方损失之责,不承担违约责任。同任意解除权的另外规定,属于第94条第5项规定的当事人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从拾同淤第410条的条文表述来看,如果认为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排除蛋合同法》第410条的适用,那么《合同法》第410条应增设除外条款“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未作此规定,表明立法禁止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排除第410条的适用。因此,如果委托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只负赔偿对方损失之责,不承担违约责任。
法定解除与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是不同的概念。法定解除不是依法自动解除,是否解除还要看权利人是否行使法定解除权。《合同法》第94条和第40条只是规定“当享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解除合同。可见,法定解除权的行使由权利人决定,因此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可以通过约定排除。即使约定不得解除合同明显对一方当事人不公平,该条款也并非是无效条款,而只是显失公平条款,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条款。《合同法》第40条并不是强制性条款,该条只是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可以”的含义是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合同。这种排除解除权的合意,在《合同法》第410条的授权范围内,并不违反法律。在本案中,委托合同当事人约定如果如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违法法律规定。该约定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丁某作为委托人单方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借款合同提前还款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