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判缓刑当庭释放吗?
如果判缓刑不会当庭释放,缓刑不等于当庭释放,如果缓刑都等于当庭释放,就没必要设置缓刑这个刑种的了。缓刑是暂缓执行刑罚的意思,对于犯罪行为较轻的或者有改过立功自首行为的嫌疑人,宣告定罪,暂不执行刑罚。缓刑的判决生效后,如果是从看守所直接到法院的,还要回看守所,依法办理完相关的缓刑手续后,才能解除羁押。只有宣判无罪释放的人,可以当庭释放。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做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
《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
二、缓刑和死缓的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死缓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死缓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当事人在符合缓刑的情况下,可以被处缓刑,但需要根据实际的司法审理程序来处理的,不存在立即当庭释放的说法,特别是不同的违法事实所认定的刑事处罚结果是不同的,如果不适用于缓刑的那么是无法办理缓期执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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