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因违约遭受损失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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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签订了贷款合同,因为违约遭受了损失,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一般违约金是可以约定具体的数额的,当然也可以按照银行的利率来进行计算。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增加的,约定的违约金如果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也可以要求适当减少。
贷款合同因违约遭受损失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一、贷款合同因违约遭受损失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可以。

1.可以约定违约金的。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借款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可以约定具体的数额,也可以按照银行的利率计算的。

1.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数额和计算方法计算。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出借人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不得超过年利率24%。

3.没有约定或者超过约定自愿支付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不得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除外。

三、借贷合同违约损失是什么?

违约损失可能是经济损失等。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借贷合同违约损失可能是经济的损失,需要赔付相应用的月经或者是逾期利息。如果借款方使用不当的用途使用了借款,贷款方式有权利收回的。如果借款方利用借款进行了违法活动,也会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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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08年6月25日印发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公通字200836号,以下简称《标准一》)第一条对失火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作出明确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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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上述违约责任可以选择适用,也可以几种方式同时适用,但宗旨是以合同目的达到为准,而且需经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实际操作以便捷、有效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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