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判决的类型都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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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判决维持。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就应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判决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4、判决变更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判决的类型都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判决的类型都有哪些

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为解决具体的行政争议,就实体问题所作的判决。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就不同情况可以作出如下判决:

(1)判决维持。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就应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作此类判决:①主要证据不足;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③违反法定程序;④超越职权;⑤滥用职权。

(3)判决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被告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判决变更行政处罚。此类判决只适用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

二、律师在行政诉讼中的代理

律师参加行政诉讼是指律师接受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行政诉讼活动,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理诉讼,以辩护委托人的合法仅益、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行为。根据行政诉讼委托人的授权,以及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行政诉讼,一般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的干涉;

2、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案卷材料以及有关证据的权利;

3、向委托人、行政案件其他当事人以及知情人员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4、代理当事人出庭,参与法庭诉讼活动。

打行政官司是否请律师代理诉讼这个完全是取决于当事人自己,法律对此没有要求起诉一定需要请律师,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委托代理律师都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既然是权利,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如果当事人对于相关诉讼流程,法律文书觉得自己可以搞定当然可以不用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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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判决。有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3、变更判决。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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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行政诉讼判决包括什么类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律师回答: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作为对上述第
(二)项的补充,行诉法又规定,人民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
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所在地人民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管辖第十九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条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提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的,由最先收到状的人民管辖第二十一条人民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受移送的人民不得自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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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的判决类型都有哪些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判决。有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3、变更判决。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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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昨天表哥打电话告诉我他最近要进行行政诉讼判决,让我帮他问问其中的类型有哪些,请问一下行政诉讼判决的类型有哪些?谢谢!
[律师回复]
一、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撤销判决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法院判决重做时,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理由作出与原行为相同的行为,除非主要事实理由发生变化;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原行为的。
  
三、变更判决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1、变更判决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如加害人、受害人同时起诉);
  
2、法院不得直接判决除非在行政程序中未受处罚人。
  
四、确认判决
  
(一)确认违法判决
  
1、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2、判决确认违法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1)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2)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二)确认无效判决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第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对行政诉讼判决的类型有哪些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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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哪些判决的类型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判决。有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3、变更判决。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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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行政诉讼类型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仲裁的种类 1、对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 这是行政主体对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因涉及行政管理事项行政赔偿争议所作的行政裁决。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8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造成损失或者伤害的,公安机关裁决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负担医疗费用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后5日内将费用交裁决机关代转;数额较大的,可以分期交纳。拒不交纳的,由裁决机关通知其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或者扣押财物折抵。 2、对权属纠纷的裁决 权属纠纷的裁决是指行政主体对平等主体之间,因对特定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所作出的行政裁决。如《森林法》第14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以及全民所制单位与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向人民。 3、对侵权纠纷的裁决 这是指由于作为平等主体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侵害,当事人依法申请处理,就此争议作出的裁决。如《商标法》第39条规定,有本法第38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侵权人的损失。 上述只是目前我国较为规范的几种行政裁决,除此之外,其它有些法规甚至个别规范性文件也有对行政裁决的规定。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的角度讲,应当对此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便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的应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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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有哪些判决类型
1、判决维持。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就应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判决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4、判决变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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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判决类型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我国行政诉讼的判决分为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文简称最新司法解释)又增加了确认判决和驳回诉讼请求两种判决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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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行政决策的类型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行政决策的类型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①依据行政决策主体的地位,分为高层决策、中层决策和基层决策。
②依据行政决策问题重复程度,分为常规型决策和非常规型决策。
③依据行政决策的方式,分为经验型决策和科学型决策。
④依据行政决策的可靠程度,分为确定型决策、风险型决策、不确定型决策。
⑤依据行政决策涉及的内容,分为业务管理决策和机关管理决策。
⑥依据决策目标要求,可分为最优决策和满意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第三条[事项适用范围]本条例所称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以下事项:
(一)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二)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决策机关应当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称决策事项)的年度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纳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决策。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的决策程序,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科学决策原则] 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方法,尊重客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第五条[民主决策原则] 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民主决策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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