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离婚冷静期怎么办?
如果协议离婚遇见离婚冷静期的话,还是要做好离婚诉讼的准备,如找专业的律师、搜寻有利于自己诉讼离婚的证据,以防止对方再离婚冷静期之内反悔。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撤销申请。期间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相当于双方未达成共识,则双方通过到法院去诉讼离婚,或选择两人继续一起生活。
30天冷静期是从当事人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计算。如果赶上节假日,则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
二、民政局离婚有离婚冷静期吗?
民政局离婚有冷静期。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内的期限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仅在政府机关实施(不适用于法院直接判定离婚的法定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在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的话,是有离婚冷静期的。离婚冷静期是一个月时间。一次离婚案件律师收费大概在6000元左右,可以适当高一点,但是不能高于市场指导价格,不然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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