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交上去一个月没通知怎么办?
可以到法院询问具体情况。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符合下列条件才会判决。如第一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原则上可让定双方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单方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可以作为原告,直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立案成功,法院采取普通审理程序前提,会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以内审结。如果法院采取普通审理程序,会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之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在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很多的人对于离婚的一些法定程序并不是特别的了解,首先是需要提交起诉状,然后就是由当地的人民法院对此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立案的条件,在这过程当中不会太久,所以如果一直没有通知,可以到法院询问具体情况。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