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离婚走诉讼法律程序怎么走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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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诉讼离婚的法定程序是原告需要先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法院受理后把诉讼状的副本送给被告,被告准备答辩状,开庭前三天通知双方开庭的时间及地点,双方准时参与庭审,遵守庭审秩序,并等待判决结果。
根据规定离婚走诉讼法律程序怎么走

一、根据规定离婚诉讼法律程序怎么走?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诉讼离婚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是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若夫妻感情破裂,只有女方或男方才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权利,起诉离婚时,应根据本人的诉讼请求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据不够充分是有可能会败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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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离婚走诉讼法律程序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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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诉讼离婚走什么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一般为书写起诉状、将诉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收到诉状之后依法审查判断是否满足了起诉的条件等。对诉讼离婚走什么程序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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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诉讼程序怎么走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诉讼程序怎么走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分别是:
第一阶段,阶段;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第一阶段: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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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离婚诉讼走什么程序?
起诉离婚后的流程一般为,法院审查判断是否满足诉讼条件,若是满足起诉条件需要在受理诉讼请求后的七日内受理诉讼请求,然后需要在既定的期限内审结纠纷。若是对离婚诉讼走什么程序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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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诉讼保全程序怎么走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诉讼保全程序怎么走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诉讼保全流程怎么走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 申请人状的副本、立案通知书副本或传票副本
2、 财产保全申请书
3、 申请人的身份资料,法人证明资料
4、 保全标的物的明细清单
5、 案件的证据材料和其他法律依据材料
6、 若案件判决书已经生效,无须提交上述5项资料,只提供判决书原 件即可
7、 委托担保申请书
二、项目担保审批表,审查并出具处理意见书
三、本公司同意担保并且双方签订《财产保全委托保证合同》。
四、附加合同
1、 不可撤销反担保合同
2、 信用反担保合同
3、 抵押合同
4、 质押合同
五、公司向提交《诉讼保全担保书》。裁定后采取保全措施。
六、担保后跟踪工作。
七、代偿和追偿。
定义
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条件
1、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
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必须在诉讼前申请。
5、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6、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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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程序如何走?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向提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正式受理案件。 3、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进行审理判决。 6、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离婚程序第一步,。 审理阶段——这是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 1、立案,在接到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在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宣告婚姻无效要走非讼程序吗,程序应该如何走
[律师回复] 宣告婚姻无效要走非讼程序吗,程序怎么走
在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上与其他民事诉讼案件相比,有些不同:
1、人民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如果经审查认为该婚姻有效,则允许原告撤诉。同时,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2、关于婚姻的效力,人民应当主动审查,不能因双方当事人对本属无效的婚姻没有争议就不加追究。
3、对婚姻效力问题的处理应当单独制作出判决文书,与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判决文书是分别做出的。
4、对婚姻效力的诉讼,实行一审终审。 也就是说,一审对婚姻效力作出判决后,不论是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无效,还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有效,当事人不服的,均不能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出上诉,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上诉。
通过上述说明,我们知道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只能是,当事人申请婚姻无效也只能去,同时了解在受理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对当事人申请办理有一定的指导和参考。关于婚姻无效的宣告程序,我国现行《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婚姻无效是法律上的无效,不产生任何法律上的效力,不需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宣告,该婚姻永远不会等到认可。因此,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情形骗取结婚登记的,即使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宣告无效,该婚姻也是无效的。此外,任何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了使无效婚姻有法律记录,也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民政部门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无效婚姻可以直接宣告婚姻无效,收回《结婚证》;人民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当事人有无效婚姻的情形,也可以直接宣告该婚姻无效。
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判决。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有关婚姻效力无效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上诉或申诉,人民均不予受理。
对于婚姻当事人提出申请婚姻无效的案件,如果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和于女的抚养,可以进行调解。如果经调解.对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达不成协议,可以在判决书中对该内容与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分条款一并进行判决。当事人对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判决不服,可以进行上诉。二审仅审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部分。
利害关系申请人申请婚姻无效的,其只能就婚姻效力提出请求,而无权要求处理当事人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婚姻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了主张的,人民可以一并审理。如果婚姻当事人不提出的,可以另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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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现在离婚程序怎么走
离婚的程序取决于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的程序是双方制作离婚协议书,准备结婚证,离婚协议书,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离婚冷静期内没有撤销离婚申请的,到期后还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再次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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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流程,要走那些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夫妻间的分分合合本是平常事,但是常常因为孩子、财产的问题,把离婚变得复杂化,诉诸也许是最好的解决途径,那么很多人会问离婚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呢?麻不麻烦呢?那我要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离婚需要走什么程序 第一,写离婚状。如何写离婚状呢?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的,会做记录,需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状3份(自己留1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第五,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 第六,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 第一次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会判决不予离婚。 我们在离婚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1.离婚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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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程序该怎样走?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一阶段: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依法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作出立案通知并于受理。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讼,逾期不上诉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对生效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书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诉讼离婚程序该怎样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诉讼离婚程序该怎样走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
1、到人民向提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正式受理案件。
3、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进行审理判决。
6、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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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欠债不还者的流程为书写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法院收到诉讼请求后依法判断是否受理诉讼请求、若是受理则在既定期限内审结纠纷等。如果对诉讼欠债怎样走流程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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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程序要怎样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诉讼程序要怎样走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诉讼程序怎么走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分别是:
第一阶段,阶段;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第一阶段: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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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程序要怎样走
[律师回复] 对于诉讼离婚程序要怎样走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
1、到人民向提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正式受理案件。
3、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进行审理判决。
6、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诉讼程序怎么样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诉讼程序怎么样走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诉讼程序怎么走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分别是:
第一阶段,阶段;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第一阶段: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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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公安取保程序走完要几天
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整个程序走完通常是三天,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应该在收到申请以后的三天内作出决定,若同意取保候审,嫌疑人按照规定交了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之后,当天就可以开始执行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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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工程款拖欠诉讼程序要如何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程款拖欠诉讼程序要如何走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款拖欠程序要如何走
案例:2010年10月份有个姓何的老板请我的挖机去广西南宁那马镇一致村修一条乡村路的路基.可是等到这个路基修完了,那个姓何的老板跑了,到现在人都找不到了.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挂靠别人的公司去做的.过了段时间这个公司又自己下来再把这条路铺上水泥.现在我想叫这个公司要钱!可是他不承认,我可以告这个公司吗?我手里现在只有施工员给我结算的工程台班和工程款。
要告怎么告?是请律师还是我直接上去告?我是钦州人,而这条路是属于南宁良庆区的.我要到哪个去告他?这个程序要怎么走?首先我先找哪个部门?要不要写状纸啊!我是农村的不懂.而这个工程款也就1万多块钱而已
律师回答:可以直接告挂靠公司要求工程款。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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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拖欠诉讼程序要如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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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怎么告?是请律师还是我直接上去告?我是钦州人,而这条路是属于南宁良庆区的.我要到哪个去告他?这个程序要怎么走?首先我先找哪个部门?要不要写状纸啊!我是农村的不懂.而这个工程款也就1万多块钱而已
律师回答:可以直接告挂靠公司要求工程款。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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