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天完成
诉讼起诉离婚案件,不考虑再审的情况下,一般在三个月到十五个月内审结。
(一)离婚案件一审阶段:1、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仍需延长的,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二)离婚案件二审阶段:1、对判决上诉的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在诉讼离婚案件实践中,案件往往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多方面内容,案件的复杂性有上升趋势,为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应当在诉前做好充分的证据收集、保存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通常离婚案件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因此,离婚纠纷一般少则三个月,多则六个月。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对方坚持不想要离婚,法官认定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离,需要等判决生效六个月之后再提起第二次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不管对方同不同意离婚,法官一般情况下都会判离。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那差不多就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在涉外离婚诉讼中,由于程序更为复杂,若另一方存心拖延的话,时间就会更久。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说到打离婚官司,意味着此时夫妻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最终是否能实现离婚目的,这还要看有没有达到诉讼离婚的标准。所以,就算开始打离婚官司了,最终也不见得就一定能解除夫妻关系。而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耗费当事人的时间、金钱和精力。
综上所述,这个起诉离婚的办理少则三个月就能办理完成,多则可能需要六个月,不过这时间的长短很大部分是要看这个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的,有一方不想离婚的话这个办理的程序都要等好久,而且如果在涉外离婚诉讼中,由于程序更为复杂,若另一方存心拖延的话,时间就会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