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一岁半父母离婚怎么判?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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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小孩一岁半父母离婚应该是判给母亲,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是由母亲来进行抚养,2周岁以上的孩子,如果是协议离婚就由夫妻双方两人协商一致决定抚养权的权利,如果是诉讼离婚,就由法院判决。
小孩一岁半父母离婚怎么判?

一、小孩一岁半父母离婚怎么判?

现在已经有明确法律规定,夫妻所生孩子如果是在两周岁以下的话,一般法院会判决给母方。但是也有一些例外的法院会判处给父方抚养,例如:

(1)母方患有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重疾;

(2)母方有抚养孩子的条件,但是母方拒绝抚养,父方提出申请要求子女跟着父方生活的;

(3)因为一些其他无法克服的原因,子女没办法随着母方的;

(4)双方都同意由男方抚养的,那法院会直接将孩子判给父方。

二、离婚孩子一般判给哪方:两周岁-八周岁

如果夫妻所生孩子是在两周岁以上的话,如果双方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话,法院会考虑几种情况,再做出判决:

(1)夫妻双方是否有做绝育或者是否已经丧失生育能力;

(2)两人的孩子跟随其中一方生活时间已经很长,如跟了另外一方会对孩子成长明显不利的;

(3)一方有其他所生的子女,而另一方没有的时候;

(4)子女随其生活的好处明显比对方的好或者另一方患有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重疾会对孩子造成成长影响的。

三、离婚孩子一般判给哪方:八周岁以上

因为此时孩子已经有自主思考的能力了,那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意见,孩子自愿跟谁就跟谁。当然如果夫妻双方是友好分手,想要孩子轮流抚养的话,法院经过严格的审查发现并无不妥的情况下,也是会准许两个人轮流抚养小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夫妻离婚,最受伤的肯定还是是孩子,要是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上有争议的话,法院一般会从多个角度来考察,一般情况下会将孩子判给更加合适更加能给孩子好的生活条件的一方。作为孩子的父母该履行的责任还是应该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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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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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半孩子,父母离婚,孩子2岁以前的父母会判给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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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双方和孩子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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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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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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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谁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就会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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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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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会根据双方的父母经济条件相比,哪一方的经济条件好,会优先选择哪一方。在同等的情况下,其次要比较双父母的经济情况。然后,在比较双方的居住的环境,学校,医疗环境等一一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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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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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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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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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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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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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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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邻居家的宝宝只有一岁半,父母要离婚,想要咨询一下,如果宝宝一岁半父母离婚孩子归谁?
[律师回复]
1、 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第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
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2、 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情况
  第
一,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
二,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
三,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
四,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
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
六,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3、 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意见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两岁半的孩子要跟父母离婚,会判给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需要根据双方和孩子的情况来判决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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