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肖像权一定要有脸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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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个人肖像权不一定必须要有脸,整个身体都是属于肖像权的。比如说别人未经允许就随意使用自己身材的照片也是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当别人侵犯了肖像权的时候一定要求助于法律手段。
个人肖像权一定要有脸吗?

一、个人肖像权一定要有脸吗?

个人肖像权不一定必须要有脸的。

肖像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肖像制作专有权。

肖像的制作是指通过造型艺术将人的外部形象表现出来,并固定在一定物质载体上的过程。通过肖像的制作,公民的外貌形象转化为肖像。公民对自己肖像的制作享受专有权。

(二)肖像使用专有权。

肖像是固定在一定物质载体之上的,因而肖像一经制作出,便独立于世,可以为人所支配利用。人们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如艺术鉴赏、新闻宣传、工商业经营的需要而使用肖像。尽管肖像的利用价值有普遍的的意义,但享有使用专有权的只能是肖像权人。

(三)肖像利益维护权。

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其主要内容有:

①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制作自己的肖像。

②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肖像。

③公民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

二、个人肖像权遭到侵犯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因此,如肖像权受到侵害,公民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个人的肖像权遭遇侵犯的时候,首先要打电话报警,如果对方不实施警方的惩罚的话,就去人民法院起诉对方。侵犯肖像权有两个条件,一是没有得到本人的允许,一是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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