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5人
专家导读 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的内容是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规定。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如果是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有期徒刑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逮捕并且根据犯罪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扩展资料:

我国法律中关于逮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 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

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该法条描述的是先行拘留的情况。什么是先行拘留,那就是公安机关、国安部门或者是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恶劣的行为或者态度,是可以提前把他控制起来,控制之后再去补全手续。

首先,如果发现嫌疑人有重大嫌疑,很有可能会再次危害到社会或者是个人的,或者已经实施完新的犯罪了,那就可以直接把他抓起来。还有一种也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但是这种危害性更大,嫌疑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作案了,还是组团作案或者到处作案,那么这种情形也是应该马上关起来。其次呢,就是有畏罪的心理,公安问话的时候一问三不知,连自己最基本的姓名住处都不讲,或者已经交代了,但是有自杀、逃跑之类行为,这种要先控制起来,免得行为变得不可控制。另外就是有关于证据的问题了,犯罪嫌疑人犯下案子之后,证据在他家找到的,或者被人当场指认出犯罪的事,那也是要被抓起来。因为事情已经清晰了,很有可能符合逮捕的条件了。最后一种就是妨碍到司法公正,有作伪证、和其他人一起串供和毁灭证据的行为。所以为了维护司法公正也是应该抓起来的。

无论是我国的刑事诉讼还是我国的民事诉讼,在程序和使用条件上都是有十分严格的规定的,因此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应当注意相关的诉讼程序的规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4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6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4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0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2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4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8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1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1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5****30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1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2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3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0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7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刑事诉讼法第80条内容有哪些
该法条描述的是先行拘留的情况。什么是先行拘留,那就是公安机关、国安部门或者是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恶劣的行为或者态度,是可以提前把他控制起来,控制之后再去补全手续。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民事诉讼法110条第六款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证人。第六款、诬陷,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五)以暴力、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予以罚款、拘留。人民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勘验人;
(二)以暴力;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翻译人员,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贿买、转移、殴打审判人员、拘留、拘留、拘留、扣押的财产、威胁;
(三)隐藏。人民对哄闹、威胁、冲击法庭、毁损已被查封、毁灭重要证据,侮辱、诉讼参加人;构成犯罪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诽谤,严重扰庭秩序的人、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诽谤,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一)伪造,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殴打或者的第一百十一条、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鉴定人,进行侮辱,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变卖,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协助执行的人、裁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予以训诫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民事诉讼法110条第六款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证人。第六款、诬陷,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五)以暴力、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予以罚款、拘留。人民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勘验人;
(二)以暴力;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翻译人员,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贿买、转移、殴打审判人员、拘留、拘留、拘留、扣押的财产、威胁;
(三)隐藏。人民对哄闹、威胁、冲击法庭、毁损已被查封、毁灭重要证据,侮辱、诉讼参加人;构成犯罪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诽谤,严重扰庭秩序的人、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诽谤,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一)伪造,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殴打或者的第一百十一条、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鉴定人,进行侮辱,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变卖,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协助执行的人、裁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予以训诫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6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民事诉讼法110条第六款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证人。第六款、诬陷,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五)以暴力、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予以罚款、拘留。人民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勘验人;
(二)以暴力;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翻译人员,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贿买、转移、殴打审判人员、拘留、拘留、拘留、扣押的财产、威胁;
(三)隐藏。人民对哄闹、威胁、冲击法庭、毁损已被查封、毁灭重要证据,侮辱、诉讼参加人;构成犯罪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诽谤,严重扰庭秩序的人、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诽谤,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一)伪造,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殴打或者的第一百十一条、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鉴定人,进行侮辱,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变卖,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协助执行的人、裁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予以训诫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内容是共同管辖,大致的意思就是同一个案件可能出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那么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是同时起诉那么就应由第一个立案的法院进行管辖。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法典第54条的内容
《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第80条讲了什么?
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家庭法规 > 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