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彩礼规定的国家法律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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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双方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并且也没有共同生活,彩礼一般是可以退还的。彩礼在普遍的理解当中,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如果双方办理登记之后并没有一起生活的话,彩礼是要退的。

关于彩礼规定的国家法律是怎样的?

一、关于彩礼规定的国家法律是怎样的?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彩礼是可以退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4.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在今天的互联网中,还指朋友之间互赠彩票、祝福的一种行为。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不退还。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二、领证三个月离婚需要退彩礼的吗?

原则上是不返还的,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可以返还一部分。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三、国家规定明年彩礼是怎样的?

法律上只是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而不是禁止彩礼。

1.国家不会规定多少彩礼钱,这个彩礼钱是一种形式,根据各地方风俗。

2、关于彩礼,国家是这样规定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3、很多人都理解成了明年要彩礼就是违法行为,实际上适当付给女方彩礼是可以的。

4、只要彩礼两家情我愿的,都是属于合法的,当然要除开天价彩礼,毕竟结婚不是买卖。

首先收彩礼并不是违法的,很多的人都有这样的一个误区。法律上只是规定不可以收高价的彩礼,也不可以借助婚姻索要财物,而不是禁止彩礼,中国地域辽阔,每个地方的习俗差别都很大,彩礼是根据双方意愿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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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后彩礼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2、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了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返还彩礼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以上就是对二婚收彩礼吗的解释,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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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天价彩礼国家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新婚姻法彩礼的规定知道意见还真有。不只台前县,近年来,针对“天价彩礼”问题,四川金阳、山东巨野、河南清丰等地也都先后划定指导标准。
每到年终岁末,伴随婚恋问题受到热议,“天价彩礼”也成一大热门话题。近年来,“天价彩礼”的相关报道也频频见诸报端,引发社会关注。彩礼少则几万元,多则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在农村,受到攀比现象等因素影响,“天价彩礼”问题由来已久,它困恼着许多家庭,有些人甚至因彩礼过少险些被退婚。
在农村,彩礼有很多讲究。据媒体报道,在一些地区,出现用秤称足三斤三两百元大钞作彩礼的现象还有的讲究“万紫千红一片绿”,即1万张5元钞票,共5万元,1000张百元大钞,共10万元,50元钞票看着给,彩礼15万元起价更有的地区按女子学历标价,本科15万,大专12万,中专10万“天价彩礼”现象也愁坏了网友。许多网友感慨,自己只能望“媳”兴叹,直呼“都不敢结婚了”,也有网友质疑“这是嫁女儿还是卖女儿”。
日前,据媒体报道,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文明办上月底印发的《台前县农村红白事标准参照指导意见》规定,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不执行要被惩戒。此外,《指导意见》还规定,喜宴酒席控制在10桌以内,每桌不超过12个菜,烟每盒不超10元,酒不超30元迎亲车辆总数不超6辆。
台前并非“第一个吃螃蟹”的,此前,四川金阳、山东巨野、河南清丰等地也都先后划定“彩礼指导标准”,均要求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
以四川金阳为例,早在12月,该县出台了《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遏制婚丧事宜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的实施细则(试行)》,该文件明确,婚嫁礼金总额不超过6万元婚嫁中送亲接亲车辆不得超过6辆
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新婚姻法彩礼规定
离婚后该不该退还彩礼
离婚纠纷中,离婚后彩礼是否返还成为焦点之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
(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才支持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不支持返还彩礼。小编提醒:因此不能简单将是否办理结婚登记看做是返还彩礼的条件,要结合实际情况,把公正牢记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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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离婚彩礼怎么分配?
关于离婚彩礼一般情况下是不参与分配的,因为彩礼是属于婚前个人的财产,所以彩礼不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当中,除非说符合条件的才能退还。关于离婚彩礼怎么分配,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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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什么,彩礼包含哪些,彩礼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二、应当返还结婚彩礼的情形由最高人民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离婚时彩礼如何办
[律师回复] 对于[彩礼]离婚时彩礼如何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彩礼”、“礼金”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而且彩礼的数额还会取个“万里挑一”甚至“十万里挑一”的彩头,正因为如此彩礼巨大,凝聚着馈赠者家人的毕生精力,如果未能结婚,往往会发生彩礼返还的纠纷。
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现行法律进行了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司法解释的这三种情形规定较为明确,但是关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彩礼的性质,彩礼返还的范围,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纠纷应否以及如何返还彩礼等一系列问题未作出明确规定,人民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正确处理彩礼纠纷尤其是法律适用方面仍然存在不少的困难。
一、此处的“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一般是否都限于婚前?如果是婚后给予,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均为共同财产,除非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因此,结合这一规定和习俗的常态,把彩礼理解为婚前较好。
二、彩礼如何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三、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四、“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第三种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困难和相对困难之分。所谓绝对困难是指实实在在的困难,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当地的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该条规定的本意应该以绝对困难作为标准进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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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结婚为目的的,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如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赠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彩礼属受赠人所有。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也应该酌情返还。
2、如果当地虽然没有赠送彩礼的习俗,但一方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赠送贵重物品及生产生活资料给另一方,则应认定是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
3、一方或者双方自愿赠送小礼品、衣物等,属于日常往来,一般按无条件赠与处理。
二、谁能请求返还彩礼根据最高人民公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彩礼返还纠纷没有被作为案由的一种。而是在“婚姻家庭纠纷”这个二级案由之下,规定了“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既可以发生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之间。若是前者,应属婚约财产纠纷;若是后者,应归入离婚纠纷。不论是何种情况,凡是要求返还彩礼的,均应以实际的给付和接受主体为诉讼主体,而不能仅以男女双方为诉讼主体。理由是:
1、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既然彩礼的给付和接受主体不限于男女双方,还包括他们的父母等家庭成员。那么,在要求返还彩礼时,男女双方及他们的父母等家庭成员也都应当作为诉讼主体。
2、实践中,很多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原告只是男方一个人,被告也只是女方一个人。很多基层也是这样要求的。但在诉讼中,被告往往以彩礼不是自己本人收取以及不是原告本人给付为由进行抗辩,这对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很不利。
3、如果仅将男女一方个人列为被告,由于其个人财产有限,很不利于判决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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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彩礼如何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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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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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说国家规定明年彩礼是否是真的吗
[律师回复]
一、2021年彩礼规定多少
1.彩礼不予退还
在2021年开始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是不予退还的,除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这些规定情况下:
(1)当事人双方并没有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办理结婚手续的;
(2)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证,但是并没有一起生活的;
(3)彩礼的给付导致了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这种情况是非常难界定的);
2.该不该退还彩礼
离婚是否该退还彩礼给男方的问题,引起社会热议,那么国家最高法院对于支持退还彩礼有了具体的细分,例如第一点中的三种情况,这种法院会支持退还彩礼,其他的问题法院就不会支持返还彩礼了。
二、2021彩礼新规定是真的吗
1.禁止索要钱财
首先2021年关于彩礼你的新规定第一条就是禁止一切因为借由婚姻的理由向对象索要钱财的情况,这种是不被允许的,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
2.禁止天价彩礼
因为天价彩礼近年来发生的惨案其实并不是一点点,还是比较多的,上次江西的因为彩礼发生的命案震惊全国,因为对于天价彩礼,从2021年开始已经被禁止。
3.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定
关于返还彩礼的相关规定,其实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还是延续之前的做法,如果离婚因为彩礼而导致家庭困难的情况是可以要回彩礼的,而结婚登记没有生活一起的,或者没有结婚登记的这三种情况都是应该返还彩礼的,法律上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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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彩礼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彩礼本身并非违法。河南省出台新规,倡导彩礼不超3万元,反对铺张浪费,提倡节俭办婚礼。国家针对过高彩礼等问题提出专项整治,虽不具强制力,但表明否定态度。若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可依法诉讼返还。国家更重视提高公众意识,推动资源合理分配,打击非法高额彩礼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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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准备和我女朋友结婚了,但是我不知道要给多少彩礼,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彩礼一般给多少呢?
[律师回复] 近年来,在广大农村地区,动辄几十万的天价彩礼让男方高呼“娶不起”。部分乡村的彩礼数目从以前的“万里挑一”攀升到“万紫千红一片绿”、“三斤三两”。仅彩礼一项,少则七、八万,多则十几万,现在又冒出了“一动不动”(买轿车、在城里买楼房)等。很多家庭为了付彩礼,花空所有家底,还到处举债,有的家庭因拿不出彩礼而婚姻告吹,还有的青年为了彩礼走上歧途。高额的彩礼,成为许多农民的沉重负担。
  其实,彩礼钱只是一种形式,不能因为它的多少来衡量感情。在给彩礼的时候,应该视情况而定。彩礼钱应该结合双方家庭的经济条件,不能为了给彩礼而高筑债台。彩礼是没有固定的钱数限制,双方可以自行决定,根据经济条件来确定合适的彩礼。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
(二)项、第
(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
(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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